餐饮服务提供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南
为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提出如下防控指南。
一、严格落实《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指挥部(第1号)》要求,组织对2020年1月8日以来聘用的外省来宁员工和外出返宁员工进行申报登记工作,主动接受当地基层卫生机构的健康筛查、登记和管理。
二、严格落实晨检制度,每日对员工开展体温检测,发现发热、乏力、干咳、咽部疼痛、腹泻等可疑症状,立即停止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就诊。
三、严格落实员工个人卫生及防护措施,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实行标准六步洗手法,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全员佩戴防护口罩。
四、严格环境卫生管理,加工场所、就餐场所每日定时开窗保持空气流通,早晚进行空气、地面、墙面、桌椅等消毒。
五、严格实行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肉制品要认真查验“两证两章”,严禁饲养及现场宰杀活禽,严禁加工制售以野生动物为原料的食品。
六、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认真落实加工制作、设施设备及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餐厨废弃物处置等管理制度,食物做到烧熟煮透、生熟荤素分开,严防交叉污染。
七、暂时取消各类聚餐服务。在就餐场所设置疫情防控明显标识,配备洗手、消毒设施。鼓励开展就餐人员体温检测,要求就餐人员进出佩戴口罩。
八、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每日组织外卖送餐人员进行体温检测,送餐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加大餐箱清洁消毒频次。倡导送餐加装封签。
附件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2.餐饮服务化学消毒常用消毒剂及使用注意事项
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