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离我们并不遥远,当你漫步街头停在红绿灯前,便已经不自觉地踏进法治的规矩中。民法典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是调整一切民事主体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的基本依据。”11月16日,在第四期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上,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黄元春以宁夏日报客户端一篇报道为例,为学员解读民法典。
自民法典颁布以来,辅德律所集中精兵强将,从上百名律师中挑出60位优秀律师组建“民法典义务宣讲团”,其中,党员律师人数超过半数,律所主任和党总支书记亲赴宣讲一线,送法到基层、普法进乡村。律所先后接到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政府的邀请,到南部山区义务宣讲民法典。以民法典进行政机关、进政法机关、进宗教场所、进部队、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等形式,通过辅德律师义务宣讲解读民法典,宣传弘扬民法典精神,掀起新一轮学法高潮,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截至目前,宁夏辅德律所先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172场次民法典宣讲系列活动。(宁夏日报记者 马忠 图片由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