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贺兰县法院金贵法庭在每周例行开展“无讼村居”创建工作过程中,排查出银河村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发生的一起矛盾纠纷。
2019年5月,银河村村委会将村子公路边的挖树工程承包给张某,张某又找来陈某某运输树木,不料,运输中陈某某的脚踝被树砸伤住院。出院后,陈某某找到张某要求赔偿,张某不予赔偿,双方矛盾一触即发。为防止矛盾激化,法官在村委会召集了三级调解组织成员和纠纷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当场赔偿陈某某医疗费用等各项经济损失10000元。
“银河村是全国文明村,自‘无讼村居’创建以来,确实做到了无诉讼案件到法院。法院的主动介入、指导和帮助,冷了‘公堂’,却暖了村民‘心房’。”银河村党支部书记马振锋感慨地说。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贺兰县法院辖区内案件数量不断攀升,群众参与诉讼路程较远,制约了法院司法便民服务。为了从源头上破解案多人少困局,贺兰县法院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入推进"无讼村居"创建工作。
2019年10月25日,该院首批4个"无讼村居"创建点及法官联络点在常信乡五渠村、洪广镇北庙村、金贵镇银河村、习岗镇街道办事处太阳城社区挂牌成立。今年9月15日, 第二批3个"无讼村居"创建点挂牌成立。截至目前,贺兰县法院已经有7个“无讼村居”创建点及驻村法官联络点,诉调对接网络覆盖县、乡、村三个层级,初步形成了“法官+驻村(社区)司法联络员+村民(社区)调解员”的“无讼村居”创建机制。
今年8月21日上午,贺兰县常信乡五渠村村民刘某与妻子李某在法官的调解下重归于好。李某与刘某结婚20多年,2018年,李某患病住院治疗,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既要负担妻子的医疗费,又要负担儿子的学费,今年6月,不堪生活压力的刘某与李某发生矛盾,堵气外出跑运输,李某心灰意冷想要离婚。在立岗法庭庭长周新涛和特邀调解员的调解下,刘某向李某诚恳道歉,夫妻双方最终和好携手回家。
法官在村委会调解案件。
“‘无讼’并非无纠纷,这一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子不仅从源头上减少了矛盾纠纷的产生,还实现了‘法庭门前诉讼降下来,矛盾纠纷化解掉’的目标。”贺兰县法院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1至9月,贺兰县法院有2232件案件通过诉前调解化解止于诉外,金贵镇银河村在法院无诉讼案件,常信乡五渠村成功摘掉了“信访大户”的帽子,涉诉案件明显减少,乡风民风明显改善。(宁夏日报记者 张涛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