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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实施后,宁夏人民调解首次适用民法典调解婚姻纠纷
2021-01-07 10:41:03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不好意思假日期间打扰了,家门亲戚闹矛盾要离婚,还请你出面调解。”1月3日,银川市兴庆区婚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主任李晓文接到一个求助电话,希望能帮助调解一起婚姻纠纷。

  当事人为郭某和李某,双方结婚十年,共同育有一个儿子8岁。婚后夫妻共同创业,贷款买了房和车。后来因照顾孩子,妻子李某在家做全职妈妈,丈夫郭某经营一咨询公司,每月收入供家庭开支。去年疫情期间,李某在没有和丈夫郭某商量的情况下,将家里的10万元存款全部偿还了房贷和车贷,夫妻间为此发生了激烈争吵,后又因家庭琐事矛盾激化。三个月前,郭某离家住到了公司,提出离婚,称现有住房归妻子孩子,车子归自己,房贷由妻子偿还。

  “家庭始终是最温馨的港湾,你们相伴走过十年,有什么和解不了的?”了解情况后,李晓文将双方约到调解委员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我也是为了不让丈夫压力太大,才决定用全部存款还了房贷和车贷,我希望丈夫能原谅,俩人好好过日子,给儿子一个完整的家。”李某哭诉道。

  “民法典已经实施,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也设置了30天的婚姻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你们俩冷静下来好好想一想,要不要离婚。”李晓文给出调解建议。

  在李晓文的耐心劝解下,郭某表示,自己只是一时赌气,并不想离婚,希望以后妻子多和自己沟通,不要太强势,自己愿意好好过日子。“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孩子已经上学了,你可以找份工作,与丈夫共同承担家庭开支。”李晓文引导当事双方有效沟通,合理定位夫妻角色。

  至此,一起家庭婚姻纠纷得以化解。  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了解到,这也是民法典实施后,宁夏人民调解首次适用民法典调解婚姻纠纷。(记者 马忠)

【编辑】:王小梅
【责任编辑】:王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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