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民法典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广东“民法典实施第一案”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诞生。这是一宗高空抛物引发的侵权责任案件,一个小孩子在自家35楼房屋阳台抛下一瓶矿泉水,导致一位老人受惊吓而摔伤,由此发生治疗及其他费用纠纷,家长被判赔9万多元。民法典正式走进司法实践、走向公众生活。对此,您怎么看?
陈郁/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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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高空抛物对居民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但在具体案件中却面临调查难、取证难、索赔难等问题。此次,广东“民法典实施第一案”的判决,就得益于民法典对高空抛物治理规则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尤其对一些 “老大难”问题着墨颇多,看似简单的案件,却意味着高空抛物治理从此进入法治轨道,意义非凡。
其实,自民法典实施后,不仅是广东,全国多地适用案宣判,案件所涉及的皆与生活息息相关。这也充分证明了,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百科全书”,从一个人的出生到死亡,从一个家庭到整个社会,从买卖交易到财富传承……涵盖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一个人参与社会的行为守则,也是一部写满民事权利的宣言书。我们常说,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民法典的面世,既体现了时代特色,又回应了最新的时代问题。期待民法典发挥更大作用,通过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为我们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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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桩件件“原来这也要承担责任”的事实警示我们,面对包罗万象的民法典,“不得不学”是最好的态度。
现实中,许多人认为,只要自己不违法,就可以不学法、不懂法。可事实上,不学法、不懂法就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更不会知晓法律底线在哪里,尤其民法典有许多新规定,稍不留神,就可能会踩到法律红线。比如,如果知晓高空抛物要负侵权责任,定会对孩子进行相关教育;再比如,倘若知道房东突然卖房,住户有权索赔,自然不会因租赁合同惹上官司……这就是学法、懂法的好处。
因此,进入“民法典时代”,一方面,公众要自觉培养遇事找法的自觉意识和行动,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防止因不懂法而“惹事”。另一方面,有关方要加大以案说法力度,充分发挥如占道经营、网购纠纷、婚姻冷静期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辐射效应,让公众从每个民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并汲取经验教训。总之,如何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迫在眉睫,当群策群力,绵绵用力。(尉迟天琪 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