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太阳还未升起,盐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秩序中队交警徐佳伟和王安宁一早来到高峰路口准备执勤时,意外发现一只“怪鸟”。它,不仅长相独特,且站在马路上一动不动。
两名交警好奇地对“怪鸟”进行了仔细检查,发现该鸟翅膀断裂、腿部受伤,暂时丧失了飞行能力。由于其身处马路边,容易对交通带来干扰和影响,徐佳伟留在现场继续执勤,王安宁将鸟火速带回中队。随后,民警给鸟的伤口处进行了消毒、止血和包扎。经过查询,确认这只“怪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小苇鳽。徐佳伟随后联系到盐池县林草局的工作人员,将小苇鳽进行移交。目前,这只受了伤的小苇鳽已被送往林草局进行救助。(宁夏法治报记者 刘炳宇 通讯员 李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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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苇鳽属于鹳形目鹭科苇鳽属,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小苇鳽繁殖期为5到8月,一般生活在沼泽及湖边,在黄昏、晚上和清晨觅食,主要分布于亚洲中部、欧洲中部、南部以及我国部分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