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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生力军
2020-08-11 10:58:01   
2020-08-11 10:58:01    来源:宁夏日报

  科技先进的蔬菜大棚、设备齐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芳香四溢的果园、色彩斑斓的菜田……如今,我区越来越多农民不再靠传统方式耕种、养殖,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等一批新型职业农民正在深度改变农村面貌。

  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时强调,在奔向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合作社是市场条件下农民自愿的组织形式,也是高效率、高效益的组织形式。从一般经济规律和我国现实农情出发,为确保粮食安全、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指明了路径。

  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是重大的现实与历史任务。农业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基础和支撑。农业现代化发展状况如何,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地区整个现代化的进程。纵观近年来我区农业的发展情况,就能明显感受到新型农业的力量。目前,宁夏有农民合作社6349家、家庭农场9158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547家,其中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160家,实现了所有县(区)全覆盖。截至2019年,全区农民合作社经营收入达27.9亿元,社均收入45.3万元,年均增长5%;家庭农场年销售农产品总值14.67亿元,场均收入17.9万元,年均增长2%;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营业收入3.62亿元,平均一个社会化服务组织营业收入53.8万元。这些数据深刻说明了,只有始终把发展好新型农业的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放在心上,保护好耕地这个“命根子”,插上科技这双“金翅膀”,培育好新型经营主体这支“主力军”,才能把饭碗端得更稳、更牢。

  与过去相比,我区农业现代化确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农业现代化相对滞后的矛盾仍然突出。例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多面临风险保障不足、配套设施建设滞后、供需对接不顺畅、经营管理人才缺乏等,这些问题仍需我们尽全力解决。

  “洪范八政,食为政首。”农业关乎吃饭问题,农业关乎民生大计。“饭碗”是否量足、质优、安全、丰富,关键看农业发展水平如何。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之年。在这个承上启下的节点上,我们要坚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竞争力上不断下功夫,努力走好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尉迟天琪)

【编辑】:王小梅
【责任编辑】:王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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