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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减免2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用电成本5%
2020-02-29 19:24:08   
2020-02-29 19:24:08    来源:宁夏新闻网

  “对抗击疫情定点医院、隔离点、生产及流通抗疫保障物资等单位的抗灾救灾用电,按照现行《宁夏电网销售电价表》对应分类标准,每度电降低2分钱。”这是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推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复工复产又一举措。

  为支持宁夏企业复工复产,此次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力度和举措空前。

  据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2月1日至6月30日,减免非高耗能大工业、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的5%;延长“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期限至6月30日;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涉及的所有减免电费,不向发电企业等上游企业传导,不向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分摊;对政策惠及的电力客户,采取临时抄表措施,确保国家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到位;对符合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企业,2月份已缴纳电费,3月份收缴电费时逐户核减。此外,自2020年2月7日起,宁夏电力客户申请变更基本电费计收方式,不受“计费方式变更周期”限制;申请暂停、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恢复,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限制,按实际暂停天数免收基本电费,其中对2月1日以来确实没有生产的,暂停起始日期可以追溯到2月1日;对地方政府认定的因抗击疫情需要扩大产能的用电企业,如选择按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以内的,按合同约定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超过105%的部分按实际收取,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类新办企业、需扩大产能企业的用电需求,开辟办电绿色通道,供电企业投资至客户红线;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扩建的医疗场所并增加第二路电源,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同时,疫情防控期间,对于远程费控用户采取不停电催费措施,已经欠费停电的用户一律按照“先复电、后交费”的方式执行,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不通过停电进行催费。(记者  鲁延宏)

【编辑】:闫文丽
【责任编辑】:孙晓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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