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协议了!”近日,固原市原州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调解员听到这个消息,和打赢官司一样高兴。
2013年8月起,固原某物业公司为原州区六盘山林业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业主王某未履行合同约定的缴费义务,拖欠物业费、公用电费10192元,物业公司多次催要仍拒不缴纳。今年2月,物业公司将王某起诉至原州区法院,该院立案庭委托原州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我们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但对方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缴费义务,侵犯了我们的权益。”“你们现在的管理存在问题,小区内车位划分、分配不合理。你们也没有尽职尽责,地下室漏水导致我收藏的一幅字画受损,这个损失你们不该承担吗?”调解伊始,双方各执一词。律师调解员根据双方争议焦点,重新对纠纷进行梳理分析,进行责任区分。
“物业公司就像小区的‘保姆’‘管家’,如果物业公司依约进行管理,业主就要缴纳相应费用。对物业公司管理服务不满意,可以经业主大会讨论商议予以辞退,另行聘请。拒不缴费的行为,一方面妨害已缴费业主的权益;另一方面,一旦进入诉讼也会增加双方的负担,未必对业主有利。”律师调解员的一番话让双方的情绪稳定了下来。最终,双方达成共识:物业公司免除王某1000元物业费,王某缴纳剩余的物业费。
聚焦破解诉源治理难题,发挥专业优势和主观能动性,深入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律师调解员在诉前调解中大显身手。高效便捷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化优质法律服务,我区全力打造律师调解样本,推进宁夏律师行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诉源治理。
2017年开展律师参与调解工作以来,我区在市、县(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工作室,拓展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全区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中心)94个。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积极鼓励、推荐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律师职业道德素养和较丰富执业经验以及群众工作能力,上一年度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律师纳入律师调解员队伍;律师调解室和律师调解员名册在各级法院、县(市、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的门户网站和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的公示栏进行公示,方便当事人查询选择。截至目前,全区调解案件7070件。(记者 杨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