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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富民绘新篇——宁夏财政落实新发展理念
2020-10-04 17:42:56   来源:宁夏新闻网

  编者按:201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主动担当,攻坚克难,集中精力财力打赢三大攻坚战,持续实施三大战略,坚持守好三条生命线,走出一条新路子。

  截至2019年10月底,宁夏回族自治区累计完成50.6万户农村危窑危房改造任务,各级财政拨付补助资金73.8亿元,150多万农民群众住上安全房。

  住房安全有保障,是脱贫攻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一项主要内容。

  宁夏财政把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头等大事,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加大投入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全面实行绩效管理,2019年取得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考核全国第一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全国第三名的好成绩。

  投入保障有力度

  宁夏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南部山区和中部干旱带两个区域,统称西海固地区,是国家确定的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素有“苦瘠甲天下”之称。

  这一地区主要包括9个县(区),总面积占全区65%,总人口占全区35%,回族人口占全区回族人口的54%,是全国最大的回族聚居区和典型的老少边穷地区之一。

  其中,“五县一片”是深度贫困地区,即原州区、西吉县、海原县、同心县、红寺堡区5个深度贫困县(区)和中部干旱带西部片,集中了全区贫困人口的78.5%。

  宁夏财政制定了财政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实化细化了15项政策要求和政策举措,采取争取中央资金、加大本级预算安排、用足用活债券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等方式,多渠道加大扶贫投入,不断健全投入保障机制。

  2019年,自治区财政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01.55亿元,其中财政直接投入64.59亿元,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6.96亿元,比2018年增长3.23亿元,增幅为3.3%。自治区专项扶贫资金增幅和占比均超过中央考核标准,连续两年人均投入明显高于周边省区。

  同时,宁夏财政支持实施富民工程,资金投向产业、就业、生态、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等扶贫方面。其中,将产业扶贫作为优先支持方向,整合涉农资金、新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扶贫产业发展,发展带动能力强、附加值高、有市场前景的优势特色产业,培育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支持开展资产收益扶贫,促进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

  管理监督见实效

  宁夏财政制定和完善了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采取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实行“责任、权利、资金、任务”四到县机制。试点县统筹整合资金全部保障增幅,不得指定具体项目。资金分配重点向“五县一片”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占到资金总量60%以上。中央资金全部在30日之内下达。

  宁夏财政在全国率先研发应用了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系统,实现资金全过程、动态化、穿透式监管,提高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退出、精准统计、精准考核的效率。

  自治区财政厅联合扶贫办,定期集中约谈资金结余结转量大、支出进度慢、违纪违规问题多的县(区);联合审计厅、扶贫办印发《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形成审计、财政、扶贫、财政部宁夏监管局等部门的监管合力,实现检查任务共管、检查信息共享、检查结果共用。扶贫资金违纪违规问题大幅减少,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精准性有效提高。

  绩效管理提效益

  2018年年底,《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印发。宁夏财政全面实行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强化绩效主体责任,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结果有运用”。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对县(区)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范围,对绩效好的在资金分配时予以奖励。

  2019年年初,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的2018年省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综合考核中,宁夏从上年的第十一名上升到第三名,获得奖励资金4亿元;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的单项考核中,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从上年的第七名上升到第一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从上年的良好等次上升到优秀等次第三名,两项单项考核成绩共获得奖励资金1.4亿元。

  脱贫富民见成效

  2019年10月17日,全国扶贫日,宁夏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上晒出成绩单:2012年以来,全区累计减少农村贫困人口83.4万人,盐池、隆德、泾源、彭阳4县脱贫摘帽。2018年年底,全区剩余12.1万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由22.9%下降到3%,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4856元增加到9298元,年均增长11.4%。

  其中,2016—2018年,通过发展产业累计带动脱贫29.36万人,占总脱贫人口的58.5%。贫困县(区)特色产业收入占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以上。打造了红寺堡弘德、原州圆德、西吉吉德等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贫困县(区)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

  2019年岁末,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又传出喜讯:全区有109个贫困村脱贫出列,减少贫困人口10.25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0.47%,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同心、红寺堡、原州、海原4县(区)主要指标达到脱贫摘帽条件;预计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321元,增长11%,比全区平均增幅高2个百分点;宁夏被国务院扶贫办列为第一批“全国扶贫经验交流示范基地”。



【编辑】:葛龙
【责任编辑】:葛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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