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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宁夏如何守护?这场新闻发布会给你答案
2020-07-08 16:14:53   
2020-07-08 16:14:53    来源:宁夏广电新闻中心

  6月3日上午,2019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在银川举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平学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尚静、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杨发奎介绍了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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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9%

  空气质量方面,全区五地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9%,比2018年增加3.1%。6项污染物监测浓度3降1平2升,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8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分别比2018年下降14.9%、5.9%。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全区五地市PM2.5 和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29微克/立方米、66微克/立方米,分别比2018年下降3.3%、4.3%。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固原市、中卫市、吴忠市、宁东基地、银川市、石嘴山市。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评价,五地市城市空气质量均改善,改善幅度由大到小依次为:银川市、中卫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宁东基地空气质量略有变差。

  劣Ⅴ类水体断面全区“清零”

  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区地表水水质39个监测断面(点位)Ⅱ—Ⅲ类水质断面(点位)22个,占56.4%;Ⅳ类10个,占25.6%。15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3.3%的考核目标;劣Ⅴ类水体断面实现了全区“清零”目标。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为优,监测的6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9条黄河支流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21个监测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9个,占42.9%;Ⅳ类7个,占33.3%。8个沿黄重要湖库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监测的12个点位中,Ⅱ—Ⅲ类点位7个,占58.3%;Ⅳ类3个,占25%;Ⅴ类2个,占16.7%。11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标准的比例为81.8%。21条主要入黄排水沟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全区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顺利

  截止5月底,全区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0.1%,PM2.5浓度值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10浓度值为9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国家考核的1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Ⅲ类)比例为86.7%,Ⅳ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3.1%。

  截至5月底,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的57项具体问题,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的39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33项,6项正加快推进;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的13项及长期整改的5项正在推进。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41项具体问题,已完成34项, 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的4项及长期整改的3项正在推进。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我区开展“回头看”期间,转办的1339件群众信访投诉件,现已办结1332件,办结率99%。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我区开展“回头看”期间,转办的群众信访投诉件已办结1332件

  截至5月底,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的57项具体问题,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的39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33项,6项正加快推进;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的13项及长期整改的5项正在推进。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41项具体问题,已完成34项, 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的4项及长期整改的3项正在推进。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我区开展“回头看”期间,转办的1339件群众信访投诉件,现已办结1332件,办结率99%。

  全区完成大气污染治理项目92个

  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坚持会商研判、督查检查、联防联控,实施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努力把重污染天气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降到最低。制定重点工作安排和重点项目清单,每月对五市、宁东基地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加快“双替代”供暖和清洁能源使用,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治理,深化扬尘污染防控,强化高排放车辆污染防治。截至4月底,全区完成大气污染治理项目92个,淘汰燃煤锅炉9台,实施燃煤锅炉煤改电、煤改气7台。

  争取中央、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7亿元

  采取控源截污、生态修复、末端提升等综合整治措施,启动实施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争取中央、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7亿元。督促指导各地加强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厂等治污工程运维管理,确保全区水环境质量逐步稳定改善。全面开展全区入河(湖、沟)排污口核查工作,建立了排污口清单,加快完善排污口信息。

  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奖励补助资金2.7亿元,用于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奖励补助资金2.7亿元,用于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制定《宁夏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指导各县(区)开展规划编制,出台了《宁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深入推进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公开2020年土壤污染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加强重点企业土壤污染监管。组织开展风险地块排查和涉镉企业排查,实施污染地块生态修复,加快推进全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详查,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风险防控。

  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及支持服务复工复产

  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实施医疗废物处置“四专”措施,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医疗废水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累计处置医疗废物1967.76吨,其中疫情医疗废物294. 83吨。积极服务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实施环评审批和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对10大类30小类行业实行豁免审批,对17大类44小类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助力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区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2523个,总投资约1144.53亿元。国能宁煤7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环评准入已经获得生态环境部批准。

  着力推进生态环保项目建设

  统筹好中央和自治区两个资金渠道,加强生态环保项目储备,精心组织实施生态环保重点项目,通过生态环保大投入大治理,带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入库生态环保项目总数554个,总投资286.06亿元。其中,入选中央项目库项目146个,总投资71.47亿元;入选自治区项目库项目408个,总投资214.59亿元。黄河流域宁夏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初步核算投资72.4亿元),列入自治区向国家发改委提交的17个重大项目规划建议名单之中。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

  持续深入推进“绿盾”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大气、水、土壤等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污染源1017家次,随机抽查企业信息公开766个,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7件,罚款883.61万元,查封扣押案件16件,移送拘留2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件。今年以来全区共接报2起突发环境事件,均得到妥善处置,“12369”环保举报热线共受理群众环境污染投诉1324件,办结率100%。

  三大举措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

  突出“一河三山”生态功能定位,通过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规划管控、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黄河生态保护带、加强“三山”生态保护修复等六项措施,实施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保护好来之不易的生态成果,拓展生态空间,提升生态效益。

  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坚持依法、科学、精准治污,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治理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流域治理、规范治理,严格落实大气“六控”、“五水同治”、“六废”治理等要求,突出治理重点,细化治理措施,提高治理成效,确保实现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促进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全面加强生态系统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通过森林、草原、湿地、流域、城市、乡村等六大生态系统建设,加快生态修复,解决生态资源不足突出问题,进一步突出生态系统在整个生态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经过持续努力,不断增强全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打造适宜生产生活的生态环境。同时,通过创新工作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法治保障、强化科技支撑、加大资金投入等五个方面,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创新完善管理体制、执法体制、领导体制,建立健全资金投入、生态补偿、损害赔偿、利益联结、法治保障等工作机制,压实党政责任、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形成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建设的长效机制。

  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环境监管有这些举措

  自1月20日起至5月31日,全区五家医疗废物处置企业累计收集处置医疗废物1978.80吨,其中疫情医疗废物295.13吨,处置设施负荷率由最高(2月18日)73.4%降至当日的38.46%,全区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经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考验。

  医疗机构内部的医疗废物收集管理要做到专人管理、及时收集、准确记录、分类存放、专车运输、定点处置。医疗废物暂存点应当有严密的封闭措施,专人管理,严格暂存时限,规范清洁消杀。转运医疗废物要做到包装袋完整密闭,专人、专车、专线、专运管理。交接医疗废物要求将疫情医疗废物实行单独登记管理,疫情医废产生点分类收集、医院内转运、暂存和集中处置交接信息层层登记,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严防流失泄露。五是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要签订《医疗废物转运处置协议书》,要及时清运接收和限时处置,继续加强部门联动协同。

  医疗废水处置监管方面,所有医疗废水严格落实“全消毒、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的要求,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确保医疗废水达到相关标准。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和单位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规范处置医疗废水,有效防止二次污染。以相关医疗机构和单位为重点,对其是否配套医疗废水处理装置、是否具备充足的废水处理能力、消毒措施是否到位等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其完善规范。监督接纳医疗废水排放的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消毒频次要求,保证消毒灭菌效果,确保尾水安全达标排放。

  持续优化环评审批 服务复工复产

  宁夏第一时间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各地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医药用品制造、研究实验等防疫建设项目,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全区办理豁免和承诺备案制的疫情防控建设项目9个。其中,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建设项目3个,医疗废物处置建设项目2个,医疗卫生项目4个。特别是对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用口罩及防护服项目和苏银产业园泉水药业医用口罩项目等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项目,采取豁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主动作为,积极服务,指导企业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保障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规程(试行)》,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10大类30小类项目,纳入豁免管理。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的17大类44小类,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通过开通“绿色通道”,采取豁免审批、承诺备案等方式,简化项目环评审批程序。截止到5月24日,全区共办理豁免和承诺备案制项目16个,总投资约14.24亿元。

  主动与自治区工信和发改部门对接,谋划2020年需生态环境部支持环评审批服务的重大项目10个,总投资1760.733亿元。其中红四煤矿及洗煤厂项目已进入拟审批公示阶段,预计6月份即可获批开工建设。

  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 特色活动安排上

  今年,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宣传工作通知,制定了自治区层面的专题宣传方案,安排部署了五项重点宣传活动,此次的新闻发布会就是其中一项重要活动。其他四项分别为六五环境日暨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主题活动、环保设施线上公众开放活动、社会公益宣传活动、新闻媒体及网络宣传活动等。

  其中,六五环境日暨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主题活动将于6月5日在银川花博园开展,自治区多个部门将共同参与,倡导践行绿色生活;环保设施线上公众开放活动主要是针对环境监测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等“四类”环保设施制作了相关视频,已陆续通过电视频道和新媒体线上播出,公众可实现不出门参观;我区还将通过电视、户外LED大屏、公交车体、高速公路擎天柱、社区宣传栏、手机短信等阵地持续开展公益宣传,通过媒体及网络集中发布环境日主题宣传片、微视频、微动漫、宣传长图、海报等宣传产品,广泛宣传普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知识。全区各地也将同步组织相关宣传活动。(记者:何艳 李根 韩笑)

【编辑】:王雪玲
【责任编辑】:王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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