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19日召开的宁夏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梁建民介绍说,为顺利开展污染源普查,确保普查不重不漏,自治区统计局利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将已公布的宁夏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及时提供给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办,其中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主营业务以及企业状态等,用于锁定污染源位置、提高污染源普查效率。同时,自治区统计局还通过提供产品产量、能源利用等统计数据,用来协助校验普查数据质量。
“我们分享了统计部门牵头开展的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等大型普查的一些成功经验,并就普查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关键环节、工作重点、工作难点以及技术要领与污染源普查办进行沟通交流。”梁建民说道,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自治区统计局从统计的角度出发,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普查数据质量的分析和评估,包括提供数据,协助对普查数据进行校验,参与普查公报、普查成果的发布等。(宁夏日报记者 李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