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七旬的孙某系从甘肃来银的务工人员,本应回家安享晚年,但却因被拖欠工资没有路费而无法回到家乡。孙某多方寻求救济,但是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无奈之下他找到了兴庆区人民法院大新法庭,希望通过诉讼途径帮助自己讨回欠薪。大新法庭鲁璐法官在接待孙某后,随即安排送达人员向被告王某送达起诉状,希望能够尽快解决问题,帮助老人早日返乡。被告王某难以联系,鲁璐和送达人员多次拨打电话,终于联系到了王某,并劝说其同意到法庭进行调解。
在鲁璐的主持调解下,孙某和王某最终达成了“被告自2021年11月起每月30日前支付3000元,直至全部款项结清”的调解协议。得知孙某因年岁已高不会操作银行取款系统需要现金作为回家路费时,鲁璐又再次与被告王某沟通协商,要求其当庭向孙某支付第一笔欠款,王某当庭向孙某支付了3000元现金,解决了老人的燃眉之急。(安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