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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高院出台意见提升新时代法院队伍司法能力
2021-12-31 09:02:20   
2021-12-31 09:02:20    来源:宁夏新闻网

  宁夏新闻网讯(通讯员 马荣)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全区法院队伍司法能力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落实关于健全政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制度要求,不断提高广大干警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的能力。

  《实施意见》聚焦全面准确落实深入持续推进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注重补齐素质能力短板,围绕提升政治能力、业务能力、综合能力、监督能力四个方面,共提出23条具体工作举措,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针对提升政治能力,《实施意见》明确要持续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着力优化领导班子的年龄、专业、来源和经历结构,推动领导班子建设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强化基层组织政治功能,探索组建全区法院理论宣讲团队,建设具有品牌效应的高质量理论宣讲队伍,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工作实效。

  针对提升业务能力,《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培训需求动态调研,强化教育培训针对性;实施教育培训名师工程,建立优秀师资共享机制,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鼓励各级法院广泛开展各类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倡导实施“菜单式”教育培训;开展全区审判业务专家评选,培养高层次审判人才;建立案例研讨制度,搭建办案经验交流平台;实行裁判文书校审责任制,提升裁判文书制作质量;建立全区法院类案检索词条数据库和已检索类案数据库,提高法官类案检索能力。

  针对提升综合能力和监管能力,《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审判业务风险研判制度,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全区法院队伍防控风险、群众工作、舆论引导、调查研究、智慧法院建设、狠抓落实等能力,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倡廉,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推动一体建设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体制机制。

  《实施意见》还要求全区各级法院党组承担起队伍司法能力建设领导责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党组每年专题研究部署队伍司法能力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并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对各中、基层人民法院审务督查范围进行评估。

【编辑】:胡琴
【责任编辑】:胡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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