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28日全国扫黑办启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以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院领导带头领学,激发全院干警的学习热情。召开全区法院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座谈会,印发2022年全区法院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等重点工作作出专门部署。
全区各级法院积极部署、扎实行动,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纷纷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部署推进会,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贯彻等内容作出具体安排。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金凤区人民法院等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各级法院坚持分类分级、线上线下、点面结合等方式,不断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引导干警深入学习,准确把握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深刻理解条文要义和内涵精髓,切实增强审判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和法律适用水平。部分法院结合涉黑恶案件特点,选取典型涉黑恶案件,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旁听案件庭审、宣判,通过互联网、户外LED显示屏等,对庭审、宣判过程进行直播,拓宽庭审教育面。5月9日至10日,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对沈强清等12人涉嫌开设赌场、寻衅滋事、催收非法债务、妨害作证、伪证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旁听庭审,深化了庭审教育效果。
此外,全区各级法院还注重做好宣传,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利用法院“两微一端”平台发布《反有组织犯罪法》条文及相关知识解读,在法院三级网开通专栏,发布全区法院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情况,深入推动该法的宣传贯彻落实。贺兰县法院、西夏区法院、隆德县法院等广泛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广场、进村镇,现场设置咨询台、放置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向群众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并结合法院审理的涉黑涉恶典型案件向现场群众阐释维护社会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意义,鼓励人民群众积极踊跃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或反映问题线索,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手段坚决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全区法院纷纷通过网络视频宣讲、现场解读、“便民服务流动法庭”车进驻宣传等方式,送法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等,广泛宣传、深入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推动该法宣传在全社会有效覆盖。利通区法院、红寺堡区法院开展“线上+线下”“部门联动”等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张 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