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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中院巡回审判推进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2022-08-23 09:48:48   
2022-08-23 09:48:48    来源:宁夏新闻网

  本网讯  近日,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泾源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白某某诉泾源县人民政府、泾源县交通运输局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一案,泾源县人民政府县长马晓红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泾源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各乡镇机关负责人50余人旁听该案审理。

  原告白某某诉称,2014年,根据国道344线公路建设需要,泾源县人民政府发布《国道344县李庄至泾源段工矿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统征公告》,其所有的某养鸡场所属土地位于征迁范围内,于同年3月23日被泾源县交通运输局强制拆除。原告白某某认为案涉土地的使用权归其所有,被告在未对其补偿的情况下强行拆除养鸡场属于违法行为,遂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赔偿其损失。

  案件受理后,市中院依法向被告泾源县人民政府、泾源县交通运输局送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等应诉材料,并决定通过巡回审判模式到泾源县本地对该案进行审理,便于泾源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充分发表各自观点,泾源县人民政府县长马晓红在答辩和辩论环节表示,泾源县政府将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对原告进行征地补偿,要求原告出于公共利益需要,积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为泾源县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马晓红作为县长出庭应诉,为泾源县各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发挥了带头示范作用,将有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自全市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市中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针对性发送司法建议、一案一送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等举措着力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及实质效果。同时,积极推动“一联三单”机制落实,在向行政机关送达出庭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将案件的开庭信息备案至市纪委监委和市司法局,提醒并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加快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司法保障。(杨莲)


【编辑】:胡琴
【责任编辑】:胡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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