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李海燕,中共党员,2009年参加工作,现任永宁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二级检察官。工作12年来,她先后获得多项荣誉,其中:2018年获得第七届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全区公诉业务标兵”;2020年在第七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2021年荣立自治区检察院个人三等功,被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授予“最美公务员”称号。
感言:对我而言,这份荣誉是认可和鼓励,更是责任和鞭策。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会继续不忘初心使命,坚守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
从穿上检察官制服的那一刻起,李海燕就立志要为群众伸张正义、维护公平。
从检12年来,李海燕一直奋战在公诉业务一线。她牢记检察官客观公正、忠于法律的立场,力争将每一起案件办到天理、国法、人情的高度统一,真正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李海燕主动请战,从严从快办理了一批黑恶案件,伍永涛等22人涉黑案就是其中一起典型案例。
在永宁县,很多人都忌惮以狠毒出名的伍永涛,他与团伙的犯罪事实涉案时间跨度大、涉案人数多,办案难度可想而知。作为案件主办人之一,李海燕和同事们提前介入,在办案初期与公安机关一起攻破案件难点疑点。为了把案件办好定准,她和专案组同事加班加点、查微析疑,认真研读关于涉黑罪名的所有司法解释,查阅研究了全国近20年来的涉黑案例。
在检察长的带领下,专案组以庭审证据为中心引导取证,将可能出现的情况、罪名认定的分歧解决在侦查环节,审查起诉环节仅用时11天。
案子办结了,伍永涛及其团伙被绳之以法。但一些受害者依然不敢开口控诉,有的受害者甚至不敢报警。为了打消受害群众的顾虑,李海燕和办案民警一次次前往受害群众家,一边普法一边做心理辅导,受害者们才鼓足勇气敞开心扉。
“这样的经历让我意识到法制宣传进基层的重要性,我感受到身为检察官的职责重之又重。”李海燕深有感触地说。
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李海燕和同事办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谭某某等14人涉黑案。临时办案点只有桌椅、书柜和120多册卷宗,他们克服疫情防控期间住宿、饮食和交通的不便,每天与民警一起研究讨论案件的难点疑点,与侦查人员反复审阅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
为了收集价值重大的证人证言,李海燕多次实地勘验现场,走访被害群众。案件办理过程中,她精细化审查每份案件材料,认真梳理调取的物证及书证,及时提出取证意见9份205条。李海燕还撰写了近90万字的审查报告,将复杂的涉黑案件抽丝剥茧,促使案件顺利审结、公诉,实现防疫、办案两不误。
在办案中,李海燕深知“准”字的重要性。她主办的全区首例“保护伞”案在内的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以及马某某等人的恶势力团伙案等,均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模式高效办结。其间,共向公安机关提出取证意见400余条,针对发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等问题移送线索9份76条,发出检察建议9份。(记者 贾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