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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颁发宁夏林权不动产“第一证”
林地像房产一样拥有70年不动产权
2021-09-20 12:21:10   
2021-09-20 12:21:10    来源:宁夏日报

  9月18日,在彭阳县草庙乡米塬村,米忠、姚顺华等19名村民领到盖有“彭阳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的林权不动产权证书。自此,他们的林地像房产一样拥有了70年不变的不动产权。

  山林地不动产“首证”颁发,标志着宁夏在山林权改革方面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山林资源经营从集体转向千家万户,延伸至市场主体,农户与市场主体同等依法享有对山林地的使用、收益、流转及抵押、担保等权利,使林业成为有钱赚、有奔头、有希望的产业。

  “林权不动产证赋予林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等权能,农户等经营主体通过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经营权作价入股、保底分红等利益分配方式参与山林权流转,推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彭阳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袁仁介绍。

  今年,宁夏全面推行山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理顺经营管理体制机制,盘活林地林木资源。彭阳县作为宁夏山林权改革重点县,按照“确权、赋能、增效、增绿、护绿”的“十字方针”,结合实际,积极创新,确立了“333”改革思路,建立了“115”工作机制,完成51.48万亩山林地资源界定,以及3个试点村集体林地确权颁不动产证,实施国家储备林、“碳汇交易”项目,为宁夏深化山林权改革蹚出了新路子。

  “曾经的退耕地已成了林地,长满了桃树、杏树,靠捡拾杏仁、桃核,一年多收入一两万元。”村民姚顺华说,林地成为不动产后,他打算把自家的林地出租给集体,让能人来经营。米塬村有山林地1222亩,涉及农户800多户。该村党支部书记米克垠介绍,村上决定通过流转的方式,把承包户手中的分散林地集中起来统一经营,用来发展林下养殖、种植产业,做到增绿与增收双赢。(记者 剡文鑫)

<p>  姚顺华展示林权不动产权证书。</p><p>  本报记者 剡文鑫 摄</p>

  姚顺华展示林权不动产权证书。记者 剡文鑫 摄

【编辑】:张静
【责任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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