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委员、宁夏国信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牛小苗。
宁夏法治报记者 钟玉珍
“执正义之剑,探自由之路,做良善之举。”这是自治区政协委员、宁夏国信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牛小苗从业10多年的孜孜追求。在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同时,她还关注民生、积极参政议政,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今年8月4日一大早,牛律师接到当事人马某梅的电话:“牛律师,感谢这几年你的持续关心。逢年过节,孩子们都会去看爷爷奶奶,我的大女儿也找到了工作,小女儿读初三了……”当事人马某梅与前夫张某离婚多年,带着2个孩子生活,与男方家人渐渐不再联系。2018年6月,张某乘坐公司车辆出差时发生交通事故不幸死亡,张某所在公司与张某父亲达成赔偿协议,由公司支付42万元赔偿款,其他赔偿款由车辆保险代替赔偿,双方不得反悔。张父收到上述款项后未通知马某梅,也未给2个孙女任何抚养费。
张某公司是在逃避责任,张父系存在重大误解。接受马某梅委托后牛小苗认为,张某家属可同时主张工伤死亡、交通事故侵权“双赔”。于是,她找到张某父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服老人同意撤销协议。最终,经过牛小苗的努力,2019年6月,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请,张父、张母及马某梅的2个女儿在除去张某公司已经支付的42万元和保险公司理赔外,另得到公司82万元赔偿款。而在她的劝说下,马某梅及2个女儿与张某父母之间达成和解,这个曾经分离的家庭重新又恢复了联系。
今年5月2日,在永宁县某工地工作的刘某驾驶小型客车,搭载同在工地干活的黄某到望远镇吃饭,因车速较快,追尾停靠在路边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黄某不幸死亡的严重后果。经交警认定,刘某负主要责任,重型半挂牵引车负次要责任,黄某无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此案中,刘某对黄某虽属“好意同乘”,但作为驾驶人对黄某的死亡存在重大过失,应负一定的赔偿责任。在接到黄某妻子的委托后,牛小苗律师赶往永宁县对其家人进行安抚,随后前往事发地点、工地了解案情,并先后5次与黄某妻子沟通案情、调解赔偿金额。当了解到肇事人刘某有转移财产的企图时,牛律师及时前往其老家中宁县调取刘某房屋、车辆等信息,并代理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最终刘某同意接受调解。1个月后,黄某妻子就收到相应赔偿款,其丈夫工伤(死亡)赔偿方案也同步启动。
凭着多年执业情怀,牛小苗律师认为,法律从来不是“冰冷的机器”,律师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传递法律的温暖,彰显出法律的力量与律师的价值。
近年来,牛小苗律师深入顾问单位、基层社区开展宪法、民法典、劳动法等公益普法20余次。今年,她当选为自治区十二届政协委员后提交2篇提案,其中《关于推动我区直播电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被立案,《关于尽快出台自治区献血条例》被转为社情民意。“当选为自治区十二届政协委员,既是荣誉,更是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脚踏实地、戒骄戒躁,把‘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铭记在心。”牛小苗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