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惠农区政协常委、宁夏塞北律师事务所王小军律师。
“我一直认为,作为律师,赢得案子不是终点,要让当事人双方都能相信法律的公平正义,并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定分止争,才是最终目标。”谈到从业心得,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政协常委、宁夏塞北律师事务所王小军律师这样说道。
在20多年的执业生涯中,王小军办理过上千起各类纠纷,现担任着多家政府、企业和村(居)的法律顾问。他坚持用心用情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帮助解决老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
2018年,惠农区某村69户村民将1600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给某农牧公司,期限8年。2023年起,因市场波动,该农牧公司经营困难,拖欠村民2年的承包费过百万元。2024年4月,村民到村委会及乡政府申请维权,而农牧公司则要求先种地后协商,双方矛盾激化。在协调会上,王小军向双方讲解民法典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引导村民理性维权。4月26日,王小军再次组织协调,讲解司法维权的途径、程序,代书起草法律文书,并从维护双方利益出发,充分发挥律师居中调解的优势,最终促成第三方介入并代付村民承包费欠款,农牧公司退出。调解后,村民不仅拿到承包费且土地未撂荒,农牧公司退出后避免一次交清2年承包费,仍有发展空间,实现“双赢”。
力求实现多方共赢,彰显王小军化解矛盾的专业能力与为民情怀。
2013年,惠农区某村开展实施“空心村改造及土地整理”项目工程,但对村民腾退出的宅基地等闲置土地未能及时收回管理。期间,村民李某某自发将部分闲置土地复垦并耕种多年,直至2025年年初,村委会决定对村里的闲置土地全部收回,进行统一规划。李某某主张须补偿其复垦费损失,而村委会坚持认为他已受益多年,不应得到补偿。于是,李某某多次上访,乡政府及时组织包括律师在内的调解委员会对该纠纷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政府和村委会如何处置“空心村”,关系到未来新农村村容村貌的优化。王小军认为,治理空心村应需要制定较为详尽的方案尤其是风险处置预案,村委会对村民腾退出来的闲置土地应及时收回并加强日常管理;如允许村民复垦或耕种,也应以出租、承包等形式签订合同规范管理,约定不得私占私垦,村委会可随时收回等。就此问题,王小军于近日向乡政府及村委会及时建言提醒,避免今后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政协委员的身份既是荣誉,更是责任。王小军担任政协委员9年来,围绕教育、医疗等多领域,提出了36件提案和8件社情民意,助力惠农区事业发展。针对行政诉讼相关单位各自为政致败诉率高的问题,提出《改变行政诉讼应诉模式,大力提升行政诉讼被动局面》的提案,获惠农区委、区政府重视并催生《惠农区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指导办法》;提出《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案,促成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落地生根。同时,王小军坚持下基层公益普法,办理了诸多法律援助案件,其中所承办的聋哑人齐某某、梁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案,被评为“宁夏首届残疾人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于细微处见真章。因表现突出,王小军获得多项荣誉,2021年被评为“自治区优秀律师”称号。王小军认为,律师应将“人民律师为人民”的情怀,厚植于为民解忧的实践中,体现在推动家乡的治理与发展中。(钟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