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2023 -> 基层治理中的人民律师
陈仲军律师:认真对待律师的“终身课题”
2025-03-24 09:01:59   
2025-03-24 09:01:59    来源:宁夏新闻网

微信截图_20250324085044.png

  同心县政协委员、宁夏陈仲军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仲军。

  “律师要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做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践行法律职责,做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的捍卫者。”同心县政协委员、宁夏陈仲军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仲军秉持这一理念深耕法律领域30余载,在助力地方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中留下坚实足迹。

  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陈仲军坚持为公正审判助力,竭力为困难群体维权,同时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在民商事、刑事和行政领域取得耀眼成绩。

  用专业为弱者撑起一片公平的天空,通过实现正义让受害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是陈仲军服务基层群众的不懈追求。

  杨某在一家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当临时工10年,期间因家中有事历经两次短暂离开,用工单位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时未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杨某历经劳动仲裁及一、二审败诉,陷入绝望并多次上访。陈仲军主动介入,提供法律援助,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他日夜钻研卷宗,查阅海量资料,在听证会上凭借丰富经验和深厚专业知识,条理清晰地指出一、二审判决的错误。他的执着与专业,最终促使原本强硬拒绝调解的公司转变态度,成功化解这起信访案件。

  在办案中不被表象迷惑,深入挖掘法律事实,认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法律公正,是陈仲军努力追求的目标。

  债权人梁某借给朋友马某950万元,约定月利率2%。之后马某并未如约支付利息,后双方经算账,马某就所欠利息另打一张300余万元欠条。因马某逾期久不履行,梁某对马某采取锁门、墙面喷漆等手段逼迫其还债,被侦查机关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虚假诉讼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陈仲军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卷宗,多次会见梁某,深入研究相关法律规定。他发现梁某的要债行为虽有不当,但有证据证明其确实曾向债务人转账950万元,而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按约定利率就应得利息另打欠条并无过错,并不构成虚假诉讼罪。在法庭上,陈律师严谨细致、据理力争,最终法庭认定梁某仅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避免数罪并罚,让梁某得到罪轻判决。

  面对商业欺诈,陈仲军律师以专业和果敢为消费者讨回公道,让法律成为消费者权益的坚实护盾。

  刘某从当地二手车经销公司以13万元购车一辆,当时卖方声称该车里程为4万多公里,并出具了鉴定报告。但后来刘某到某4S店保养该车时,了解到该车交易前在4S店做最后一次保养时的实际里程为11.9万公里。陈仲军接受委托后迅速调查取证,明确该二手车经销公司篡改里程构成销售欺诈。多次协商无果后,陈仲军代理刘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判决被告向原告按购车款的3倍作出惩罚性赔偿。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求。

微信截图_20250324085220.png

  在以法律服务好基层群众的同时,陈仲军还积极履行政协委员职责。他深入调研社会发展、民生基础等问题,提出《关于提升改造农村人饮工程的建议》等多项提案,有的被政府采纳;他热心公益法律事业,承办大量电信诈骗、盗窃、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援助案件;坚持每月一次到同心县预旺镇、下马关镇、韦州镇等乡镇开展乡村振兴、反对高额彩礼等主题宣讲活动。

  即使身处基层,仍不失仰望天空、追求崇高之志。陈仲军律师说:“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望,变成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和信仰,应当是律师终身的课题。”(钟玉珍)


【编辑】:葛龙
【责任编辑】:邹炜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