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第五届人大代表、宁夏尚绅律师事务所主任葛军。
“当好律师必须善于思考,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中卫市第五届人大代表、宁夏尚绅律师事务所主任葛军从业17年的心得。
35岁转行做律师,葛军坚持钻研业务、诚信待人,发挥自己曾从事多种职业、社会阅历丰富的优势,善于通过协调方式办案,成功办理了大量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成为中宁县政府及相关乡镇及20多家地方企业的法律顾问。尤其是作为县政府和宁安镇、鸣沙镇的法律顾问,葛军多年来为推进县乡法治政府建设、处理群众信访做了大量的工作。
20世纪80年代以来,当地政府鼓励农民开荒种地,辖区某村村民陈某一家在宁安镇与鸣沙镇交界的黄河岸边开荒面积200余亩,种植枸杞、玉米并开挖鱼池养鱼,数十年的辛苦让这片荒地充满生机,其家庭收入也不断增加。2018年,为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文件精神,县政府要求陈某退出开垦的土地并拆除所有自建房屋。陈某气愤不解,要求政府赔偿200万元,而地方政府并无资金补偿,陈某从此走上漫长的信访路。
葛军深知该起信访案是因为政策不同导致,遂多次建议县、乡政府对陈某的损失进行合理补偿,保留鱼池等两项让其继续经营,但均因陈某要求的补偿金额过高而中止。在陈某提起国家赔偿后,葛军从情理法等方面对其进行耐心劝导,告知其加强黄河生态保护是国家决策,引导其提出合理的补偿。同时,加强与办案法官的沟通,将县、乡政府的意见进行转达。最终,经过三方反复沟通,于2023年1月促成中宁县政府与陈某达成补偿60余万元的调解协议,自此,该起历经多年的信访案件终于息诉罢访。
未成年人是社会和祖国的未来。在忙碌的法律服务工作中,葛军长年担任中宁五小的法治副校长,一年四次进校园进行普法,始终关注未成年人法治意识的提升。
2021年10月,中宁县某高中一年级的一名女生因不遵守纪律受到班长李某某的当众批评,这位女生不服便向隔壁班的男生张某某倾诉。张某某课后找到李某某怒扇其巴掌,未料李某某突然从怀中抽出一把尖刀刺向其腹部,导致张某某胃部被刺穿、胰腺受伤后被摘除的严重后果。后经医院及时抢救,张某某保住了性命,但身体伤残却影响其终身。葛军受委托代理张某某提出民事诉讼,最终得到2万元的赔偿。事后,原本学习较好的班长李某某因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一缓一,最终退学。这起案件让葛军心情沉重,为此,他针对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遇事不冷静的现实,建议中小学校应在校纪中规定,学生如发生冲突矛盾时,首先告知家长和老师介入处理,不能自行进行武力报复。
葛军律师在社区司法调解室回答群众法律咨询
在当选中卫市第五届人大代表后,葛军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按时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会议和各项活动,在会议上积极发言,对中卫市、中宁县的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被中卫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立法联系点”后,葛军组织律所同事征求群众意见,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中卫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草案)》等发表书面意见。
“扎根基层如劲松,服务群众意万重。”葛军对人平和真诚,注重律师职业道德,颇受当地群众欢迎,是推进基层法治事业忠诚而辛勤的建设者、贡献者。(钟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