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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民:不忘初心追求正义的“50后”律师
2025-10-14 10:47:51   
2025-10-14 10:47:51    来源:宁夏新闻网

  “梦醒人生,源之正义”,宁夏梦源律师事务所的这句执业理念,是该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张建民的一生追求。他深耕律师行业至今45年,承办案件上千件;被聘为银川仲裁员近30年,每年办理仲裁案件二三十起,始终保持“零投诉”的纪录,成为宁夏法律界备受尊敬的前辈。

  “律师是学有专长、服务群众的职业,核心是追求公平正义,不是无条件迎合当事人。要做正义代言人,不做诉求传声筒。”这是张建民职业生涯中始终坚守的准则。

  面对复杂棘手的案件,张建民从不让压力撼动公正的立场。多年前,公诉机关指控宁夏某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康某某指使办公室人员虚开内部用餐单,骗取报销10万余元公款据为己有,法院以构成贪污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0年。康某某不服上诉,张建民认真查阅卷宗,分析并理清控方证据,加上必要的调查取证,提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发回重审,一审法院再次开庭,检察院撤回起诉并作出不起诉决定。张建民认为,律师在办理个案中如发现问题,应按法定程序孜孜不倦地追求司法公正,这也是律师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一种责任。

  “当律师有风险,只有懂风险、防风险,才能走得远。”作为资深律师,张建民对风险防范高度重视。律师介入利益纷争为一方代言,会让另一方感到不适甚至仇恨。无论代理案件哪一方,张建民始终坚持客观陈述案情,从不极端指责另一方的过错、避免激化矛盾。他建议青年律师多学心理学,要懂得案件中当事人可能产生的情绪失衡,用理性语言依法平衡双方利益关系。

  在张建民眼中,律师就像医生,要为解决社会的“病痛”提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方案。“我作为一个老律师,办案会坚持多角度、寻找多种方法化解矛盾。不管案件标的大小,能调就不诉。”他引用《孙子兵法》中“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理念,主张以最小社会成本解决纠纷,既降低当事人的时间与经济成本,也利于后续执行、维护社会稳定。每办一案,他还会总结当事人犯错的心理与原因,在他看来:“一个个案件是否得到公正处理,积累起来便是中国法治走过的道路。”

  除了律师身份,张建民还是银川仲裁委的“资深骨干”,明年9月便满30年仲裁生涯,他经常受托担任疑难案件的首席仲裁员。多年前,曾有一起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涉案双方均为同一家公司的子公司,因历史遗留问题土地多次变更登记,一方当事人及控股股东已被吊销营业执照,证据链破碎、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办案过程中,张建民不仅遭遇当事人质疑,还面临多人说情施压,但他始终坚守原则,最终清晰界定双方权利义务,依法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向两级法院寻求救济,均维持了仲裁结果。

  律师从事仲裁工作中,也会遭遇“说情”与“威胁”。一次,当事人因拿不出关键证据,竟动用关系说情,甚至带人闯入正在审理的仲裁庭威胁。面对这样的场面,张建民毫不退缩:“仲裁只看证据和法律,不讲人情,更不怕威胁。”他坚持按程序推进审理,最终依法裁决。近30年仲裁生涯,他以“不徇私情、依法裁决”的作风赢得信任,在2004年被国务院法制办评为“优秀仲裁员”。

张建民(右一)律师参加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街丰收社区普法活动。

  作为银川市第八届、第九届政协委员,张建民关注司法公正,积极为法治建设建言献策;作为老律师,他坚持精研业务、博览群书。谈及退休,他笑着说:“没拿退休工资的人就是年轻人。我要执业到梦源所建所50周年、自己满50年执业经历,到80岁再退休。”

  “白发苍苍不忘初心,老当益壮追求正义。”张建民早已将自己的职业当成一份“公益事业”,他认为一个成功的律师,不在于赚了多少钱,而在于是否实践了职业属性。(钟玉珍)


【编辑】:葛龙
【责任编辑】: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