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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法治社会的精神与力量
——宁夏2018年度“十大法治新闻(事件)”掠影
2018-12-03 11:34:11   来源:宁夏法治报

  宁夏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百姓足不出户解决法律问题、宁夏为见义勇为者及其亲属买保险最高可获赔90万元……入选的宁夏2018年度“十大法治新闻(事件)”,成为传播法治理念的生动载体,充分彰显了法治保障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大意义。一件件“法治新闻(事件)”代表着法治宁夏的精神,反映法治宁夏领域重大变化和进步,并产生广泛影响。 

  这些对法治宁夏建设进程产生重大影响的“法治新闻(事件)”,不仅是对过去一年宁夏法治进程的回望与注解,更是对未来宁夏法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期待与承诺。

  宁夏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

  百姓足不出户解决法律问题

  2017年11月,自治区司法厅印发《宁夏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任务和时间表。拓展“3+X”服务,在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的基础上,将社区矫正、法治宣传、安置帮教、监狱服刑人员远程视频会见等服务延伸到群众身边,让群众零距离享受到相应的法律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2018年底,将全面建成县(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截至目前,全区共建成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个,建成率74.07%,建成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9个,建成率16.05%,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70个,建成率3.18%。

  一老人酒驾老年代步车肇事

  灵武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公开审判

  陈某酒驾老年代步车交通肇事。该案发生后,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对陈某提起了公诉,灵武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认定陈某驾驶的老年代步车为机动车,陈某的行为犯交通肇事罪。多家媒体对该案进行了现场报道,报道引起了群众广泛关注和共鸣,多家媒体对老年代步车问题进行了追踪调查,随后银川市公安局开展对电动车、燃油助力车、老年代步车的专项整治行动。

  历经3年半侦办

  宁夏首例“零口供”判处死刑案细节首次公开

  2014年3月2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水康花园业主罗某某和妻子马某某被发现在家中遭残忍杀害,被害人的奥迪牌轿车、金银首饰、银行卡及部分现金被抢走。专案组在鏖战72小时后,于3月5日在银川市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但其拒不认罪。专案组历经3年6个月27天的侦办,辗转五省,行程万余公里,完善言词证据150余条、补充增强证据100余条、检验鉴定60余次,穷尽所有侦查手段、科技手段,最终形成了以零口供诉讼的标准证据链条。2017年9月29日,赵某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自治区高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核准被执行死刑。

  宁夏为见义勇为者及亲属买保险

  最高可获赔90万元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办等部门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在原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不增加的基础上,每人最高给付金在两个层面的保险种类提高至90万元。同时,为已录入的历年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及亲属建立人身意外伤害及疾病身故保险机制。

  从2016年开始,宁夏在全国率先引入保险机制,分两个层面为见义勇为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无记名保险。据介绍,这一机制的建立,将有效缓解市、县经费紧张问题,从机制上保障见义勇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后有关问题的有效解决。

  网上辱骂因公牺牲辅警王永良

  三名男子已被警方抓获

  7月22日,银川市贺兰山沿山地区爆发山洪,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镇北堡派出所辅警王永良在抗洪抢险中壮烈牺牲。就在全国人民为英雄王永良的牺牲万分悲痛和哀悼的时候,7月28日,有3名男子在网上对牺牲辅警王永良发表侮辱言论,引起广大网民的愤慨,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网友们向公安机关举报,要求公安机关严惩不法人员,保护英灵的人格和尊严。接报后,银川市公安局立即开展调查,将涉案人员依法严惩。 

  我区成立首家环境资源保护法庭

  厚植宁夏绿水青山

  2018年5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家环境资源保护法庭——贺兰山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在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正式揭牌成立。法庭成立后,主要受理南至青铜峡市,北至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地域范围内涉及环境保护的各类案件。按照“三审合一”原则,集中审理涉及环境资源类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依法打击涉嫌污染环境、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采矿、盗伐森林等违法犯罪活动。法庭还依法审理旅游区内涉及旅游合同、旅游服务、旅游消费等民事案件,妥善化解旅游发展中的各类矛盾纠纷,为打造全域旅游精品品牌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全国法治报为宁夏“七五”普法点赞

  24家省级法治报记者亮绝活

  7月9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之际,全国省级法治报社长(总编辑)“七五普法塞上江南行”采访活动在银川启动。在随后的一周时间里,由全国84名优秀记者组成的采访团走进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等十多个“七五”普法采访点,采写记录宁夏“七五”普法成果和经验。采访现场比学赶超,记者们纷纷亮出绝活,通过各自报纸、网站及微博、微信、客户端、手机报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刊发、展播。

  宁夏吴忠“哈氏集团”覆灭

  郭某等52人涉黑案宣判

  2018年2月13日,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郭某等52人涉黑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各界群众近200人旁听了宣判。本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宁夏法院判决的首起涉黑案件。案件的公诉、审判过程受到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公检法机关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最终,案件得到公正、高效的审理,并及时作出判决,不仅是对宁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高度肯定,而且也对潜在的黑恶势力形成了巨大震慑,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宁夏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宣判

  2018年9月21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自《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实施以来的宁夏首例新类型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某、胥某、郭某、刘某某分别被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相应刑罚。此案被告人郭某、王某某系房屋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对外泄露获取利益,可见其责任意识、法治意识、风险意识之淡薄。此案的宣判,警醒了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对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打击违法犯罪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公安部挂牌督办特大电信诈骗案在固原宣判

  2018年9月,由公安部挂牌督办,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宁夏“12·15”特大电信诈骗案,在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宣判。至此,涉案的69名被告人均以诈骗罪被定罪处罚。首要分子李某对整个犯罪集团起组织、领导作用,按照犯罪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万元。剩余被告人中有64人被处以12年至5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记者 杨秀丽)

【编辑】:王莹
【责任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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