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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影:任职他乡不言苦
2019-01-31 08:11:13   来源:宁夏法治报

  【人物档案】

  王瑞影女,1976年9月出生,汉族,法学本科,法学学士学位,专职律师。 

  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现为安徽民之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9至2012年期间,多次被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埇桥区法律援助中心评为“先进个人”,2014年被安徽省律师协会评为安徽省第二届优秀女律师,2017年被宿州仲裁委员会评为“优秀仲裁员”。2018年7月参加司法部和共青团中央组织发起的“中国1+1法律援助大型公益活动”,被司法部派遣到固原市泾源县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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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手记

  2018年7月,安徽省宿州市律师王瑞影作为中国“1+1”法律援助志愿者,放弃城市优越舒适的生活,放弃家人之间的相聚之乐,受司法部指派,奔赴远在千里之外的西北腹地,选择法律人才资源极度匮乏的宁夏固原市泾源县,为困难群众送来法律的温暖。

  服务基层传递法治温暖

  伴着新年的第一片雪花,2019年悄然来到。半年多的工作生活,王瑞影已完全克服了语言、交通、饮食等方面的诸多困难,不辞辛劳、勇挑重担、严格自律,发挥专业特长服务泾源广大人民群众。 

  从第一天到泾源县法律援助中心上班,王瑞影总是在忙碌中度过,不断地解答群众咨询、现场调解纠纷、受理案件、培训指导……忙碌了一天晚上应好好休息,但当她想到当地群众对法律援助是那么渴望时,又重新打起精神,开始梳理案件、分析案件、查阅法律条文,经常工作到深夜。 

  工作中,王瑞影经常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实地搜集第一手资料,掌握第一手证据,为每一次庭审做最充分的准备。半年来,共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0件,已办结50件,代书和指导代书73份,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王瑞影用自己的行动,赢得了泾源县委、县政府、司法机关和受援群众的高度赞誉。

  2018年7月,赫某某找到刚到泾源县的王瑞影,让她帮助解决一起劳动合同纠纷。赫某某为低保贫困户,原系宁夏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旅游景区旅游观光车驾驶员,于2008年4月入职。入职后,该公司一直未与赫某某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三个月后,该公司提出,如赫某某放弃之前的工龄及保险费,就与赫某某签订劳动合同,工龄从签订劳动合同时重新计算。因赫某某不接受双方发生争议,该公司电话通知赫某某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赫某某向公司提出赔偿请求,该公司拒绝。王瑞影听完事情的来龙去脉,坚定地表态:“请你相信,你的问题肯定会得到解决,我会为你提供法律援助,不用你花一分钱。”随后,王瑞影加班加点收集证据材料,详细计算赔偿数额,拟好仲裁申请书,为仲裁程序做足了准备。 

  在泾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后,王瑞影并没有灰心,她重新调整思路,搜集相关证据,准备好材料,向泾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在王瑞影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公司解除与赫某某的劳动关系,并一次性向赫某某支付未缴纳社会保险及经济补偿金等合计18.6万元,为这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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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影律师举办专题讲座。

  维护权威唱响法律最强音 

  马某全由于砖厂经营需要,于2004年3月16日与泾河源镇河北村的马某龙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租赁马某龙位于泾白公路东侧3.96亩东园地,约定每年10月底马某全付给原告耕地产量补偿费520斤小麦,按当年市场价格付款。后村委会将补偿费变更为按市场价每亩地小麦600斤计算,并口头约定解除合同,被告补原告两年的小麦款。随后,马某龙将租赁土地交付马某全使用,马某全每年给付马某龙租赁费2376元,付至2014年。但马某全至今未支付租赁费,也不归还马某龙的土地。为此,马某龙向泾源县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将村委会和马某全告上了法庭。 

  刚递上诉状时,马某龙还有些疑虑,担心“民告官告不赢”。王瑞影实地勘察测量现场并查阅有关法律法规后,经过庭审质证,向马某龙分析了案情,增强了马某龙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信心和决心。果然,在王瑞影的援助下,经法院开庭审理,判决解除马某龙与马某全之间的土地租赁合同关系:由马某全将马某龙位于泾源县泾河源镇河北村3.4亩承包土地恢复至适耕状态后返还马某龙;并要求马某全向马某龙支付2015年至2018年的土地租赁费用9504元及土地补偿金2376元,共计11880元。胜诉后,马某龙等8位村民第一时间为王律师赠送了“秉公办案执法为民”锦旗,以表达感激之情。 

  普法宣传我们一直在行动 

  王瑞影说,她一直有一个愿望,就是希望在追求公平正义的同时,能够让更多人知法、懂法,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是一名律师,也应当是一名普法宣传员”。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王瑞影经常“客串”普法宣传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受邀为各单位进行法律讲座,先后参与法制宣传(讲座)10余场次,黄花乡人民政府和泾源县消防大队还特聘她为常年法律顾问。 

  2018年11月26日,为帮助泾源县妇女群众加深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反家庭暴力法》的认识,帮助她们学会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县妇联专门邀请王瑞影在香水社区举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反家庭暴力法》专题讲座,全县100余名妇女代表聆听了讲座。王瑞影重点从《反家庭暴力法》制定背景、最常见的家庭暴力形式等各方面进行分析和讲解,并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倡导她们自觉学法、懂法、知法、护法、守法,做守法好公民。 

  默默付出只为肩上责任 

  谁都不知道,王瑞影经常加班到很晚,因为同事下班后,她还在办公室忙碌;谁都不知道,她早上几点到办公室,因为大家来时,她早已进入工作状态。在王瑞影的影响下,一起工作的同事也养成晚走早到的工作习惯。大家说,王律师就是他们的一面镜子、一个标杆、一个榜样。 

  2018年10月,泾源县已经很冷了,一个雨天,王瑞影为了一个案子,在不熟悉路况的情况下,驱车到30公里外的新民乡调查取证(为了工作方便,王瑞影到泾源后,让家人把自己的车从安徽宿州开来)。早上出发,晚上9点回来,王瑞影将案件证据收集完整。她说,这是她第一次走这样的路,对她来说是一次挑战。面对挑战,王律师赢了,赢得受援群众一片掌声、赢得领导同事不断点赞。 

  同样是在2018年12月的一个夜晚,雪花不知不觉地开始飘落,在办公室加班整理案卷的王瑞影却浑然不知。等忙完准备回宿舍时,路灯早已熄灭,她脚下一滑重重摔倒在地。王瑞影没有打电话告诉同事,而是忍着疼痛回到宿舍,用红花油自己处理伤口。第二天,她仍是第一个到办公室忙碌的人,谁也不知道昨晚摔倒受伤的事,直到中午下班时大家才注意到她走路一瘸一拐,看到这一幕,同事们非常感动。像这样感人的事迹在半年里发生过很多次,有时大家说起,王瑞影却笑着说自己不记得了。 

  如今的王瑞影依然在为泾源县人民群众忙碌着,每天她的办公室总被围得水泄不通。作为一名来自安徽宿州的中国“1+1”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泾源已经成为王瑞影的“第二故乡”,她时刻谨记使命担当,怀抱满腔热血,用认真、耐心、严谨的态度解决困难群众的每一件事情;用一颗赤诚的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无私奉献,让困难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法治的阳光和温暖。(记者 马琳 通讯员 白国瑞 文/图)

【编辑】:王莹
【责任编辑】:王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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