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系统每一项工作都与群众息息相关。为适应新时代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新要求,我区司法行政系统结合实际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及时精准普惠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进法律服务进村(社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具体实践。
砥砺奋进书芳华,日新月异谱新篇。自今年上半年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律师为村(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5万多件(通过微信解答约1万件),制定修改村规民约200余件,化解矛盾纠纷千余件。目前,我区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微信群覆盖率100%。“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免费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名名法律顾问走进基层,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广袤的土地上,将法治观念根植在群众心中,让法治意识在村(社区)落地生根。法律顾问的介入,改变了村(社区)原有的矛盾纠纷解决模式,更改变了群众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法律所蕴含的秩序、理性精神正一点点地在村(社区)培育、生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带来的是法治新风,在最基层弘扬着法治精神,维护着法治权威,普及着法治教育,也为法治宁夏建设凝聚着力量。
“感谢律师为我们作专业解答,更感谢好政策让这么专业的律师成为我们身边的法律顾问,我们想寻求法律帮助途径更加便捷了。”近日,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孔雀村村民王某拿到诉状的一刻,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王某等百余户村民与赵某发生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婷以村居法律顾问身份,提供法律咨询、指导村民诉讼维权,因涉案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建议代表诉讼,并为村民提供诉状和代表推荐书等材料。参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以来,辅德律师事务所4名律师通过村民、村委会、律师共建的微信群,以及短信、电话等方式,为村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文书等材料,每名律师接受咨询20次以上。
帮助解决具体法律问题、调解矛盾纠纷,是法律顾问的日常工作。肩负“律师服务+调解纠纷”的重任,我区法律顾问努力当好法律事务的“咨询员”和“调解员”。
“律师服务+人民调解”,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
近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的李女士到社区居委会哭诉,称自己的儿子酗酒成瘾,喝醉后就要钱,不给就撒酒疯,自己有时候被吓得有家难回。了解情况后,宁夏石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闫雪萍在入户走访中,多次与李女士的儿子沟通交流,不厌其烦地为其讲解相关法律规定,特别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等。又通过私人关系为李女士的儿子找到一份工作,让其有了稳定收入。李女士的儿子被闫雪萍的真情帮助打动,表示愿意改过自新,尽自己的赡养义务。
这样的事例在全区还有很多。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关系农民的根本利益,和土地有关的法律问题,成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中宁县宁安镇黄滨村30余户村民将土地流转给余某,流转面积达到100余亩。从2016年开始,余某因为各种原因不支付村民的土地流转费用,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村里多次调解,双方仍达不成调解协议。宁夏丰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白春莉担任该村法律顾问后,针对纠纷向村委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经过多次沟通协调,余某承诺,由于经营困难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将已经流转的土地返还给村民继续耕种,土地流转费用采取分批支付的方式,在2020年之前偿还完毕。白春莉的巧妙化解,避免了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
据自治区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村(社区)法律顾问将法律服务延伸入户,从法律角度客观介入,为村(社区)群众提供既符合法律规定要求,又保障群众权益的专业法律建议,把基层矛盾纠纷引入法治轨道,使矛盾纠纷尽量控制在源头阶段、化解在萌芽状态,乡村社区呈现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新风尚。
“律师服务+法律援助”,群众足不出户享受专业服务
杜某与丈夫薛某恋爱4年后结婚,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婚后的6年时间里,杜某先后怀孕4次,均在怀孕三四个月时腹中胎儿停止发育,做了引产术。夫妻俩多次到区内各大医院查询妊娠失败原因。2016年11月,杜某做完最后一次引产术后,在复查过程中,被诊断出患有尿毒症。从此,薛某开始对她变得冷淡,经常不回家,也不给杜某生活费。2017年3月,杜某因病情恶化住院治疗,需要立即进行血液透析或者换肾。此时,她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是薛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其解除婚姻关系。辖区法院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薛某的离婚诉讼请求。然而,薛某仍执意要与杜某离婚。杜某随后来到盐池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该中心经过审查,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将此案指派给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在律师的帮助下,法院一审判决薛某支付杜某扶养费(已实际产生医疗费)共计12332.43元。
在杜某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她再次收到法院的传票,薛某第二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杜某第二次申请法律援助,盐池县法律援助中心综合考虑杜某的各种情况,决定继续由先前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接到指派后,律师开始着手搜集证据,确定诉讼方案,书写答辩状。考虑到薛某离婚的意愿强烈,双方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又没有共同财产可供分割,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薛某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意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杜某所有;薛某支付杜某经济帮助费11.8万元。
“法律援助通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载体,不断加强与基层群众的互动,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使得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专业的法律服务,做到法律顾问多跑腿、困难群众少跑路,真正实现了法律顾问援助群众‘零距离’,极大提高了法律援助知晓率和群众受益率。”自治区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半年多以来,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微信群覆盖率100%。面对这张漂亮的成绩单,我区律师行业每一名参与者精神振奋、干劲十足。迎着改革的春风,踏着坚定的步伐,他们仍在披荆斩棘砥砺前行、勠力同心再创佳绩,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持续发展。(记者 杨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