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上毒品,我是不幸的,因为它曾经毁了我的生活;来到这里,我是幸运的,因为不仅让我有了彻底的改变,还赶上了提前解除。”赵某感慨地说。赵某曾是宁夏司法行政银川强制隔离戒毒所的一名戒毒人员,和他有着相同感受的还有9人。
他们的感慨源于银川强制隔离戒毒所的一项创新工作,因为这项创新工作,使这些人员提前解除26天至100天不等。据介绍,为了更好体现“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戒毒工作原则,激励和引领戒毒人员积极主动参与教育矫治、康复训练、生产劳动,自觉遵守所规队纪,不断推动戒毒工作良好发展,大力提高戒毒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该所创新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戒毒康复评价体系,在全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率先实行“日常计分考核+综合诊断评估”提前解除工作全程录音录像,驻所检察室和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初步形成“计分考核日常化、诊断评估细致化、操作流程公开化、考核结果数据化、评估制度科学化”的戒毒工作特色。
“这项创新工作的亮点在哪里?”该所所长张孝悌介绍,我国《禁毒法》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两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治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根据国务院《戒毒条例》、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办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戒毒期限执行满一年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一年后诊断评估;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一年后诊断评估得分一戒在80分、二戒在90分以上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期满前综合诊断评估得分一戒在80分、二戒在90分以下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向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提出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或责令其接受社区康复的建议。
“过去评估分三次,即戒毒人员入所3个月评估一次、一年后评估一次、出所前评估一次,如此评估期限拉长,不利于掌握戒毒人员的真正戒治康复情况。创新该项工作,即每个月评估一次,更有时效性,能够准确掌握戒毒人员的康复情况和其表现是否可以戒断。”该所所长张孝悌说,“把工作细化,改为每月积分考核再加诊断评估,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过去评估工作操作起来不规范,如今制度说了算,效果明显,激发戒毒人员戒毒康复的积极性,同时规范了干警的执法心理行为。”
如何让这项创新工作落地有声,记者了解到,该所通过三项制度采取集中讲解、班组学习讨论等形式,做好制度解释引导工作,努力使每名在所戒毒人员了解掌握形势政策。各大队在日常考核中从遵规守纪、戒毒治疗、教育矫治、生活卫生和习艺劳动五个方面对戒毒人员进行严格考核,每月汇总公示。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考核评定晋级机制,规范了管理手段。在对戒毒人员生理脱毒、身心康复、行为表现、社会环境与适应能力诊断评估考核内容方面,根据戒毒人员身体、场地等客观因素,设计了以体能、身心康复、应知应会和理论测试为主要内容的诊断评估考核。诊断评估办公室在组织诊断评估考核中,各司其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对戒毒人员逐人逐项进行诊断评估考核,汇总评估考核成绩并及时向大队反馈进行公示,实现了诊断评估考核结果数据化。大队按照日常考评分值占60%,诊断评估分值占40%,作为提前解除的主要依据,对符合提前解除条件的戒毒人员经队务会研究上报所诊断评估办公室,由诊断评估办公室对戒毒人员戒治情况进行复核,提请所诊断评估委员会召开提前解除会议,形成提前解除意见,报决定机关批准。会议邀请区戒毒局、驻所检察室、所纪委全程监督,增强执法监督合力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诊断评估、提前解除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这批学员是此项创新工作的受益者”“制度创新,最明显的感受就是戒毒人员热情提高,戒毒信心增强”……采访中,不管是这批提前解除的学员,还是因分数不够未享受提前解除的学员,纷纷点赞银川强制隔离戒毒所创新这项制度。(记者 杨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