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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的种子播撒在每一个角落
——吴忠市“七五”普法纪实
2020-08-17 10:14:22   来源:宁夏法治报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基本框架。“七五”普法以来,吴忠市被评为“全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吴忠市全国信用体系监测城市排名由233名提升至125名;红寺堡区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区”;吴忠市荣获全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青铜峡市、盐池县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利通区胜利镇永昌社区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吴忠市何以取得这样骄人的成绩?是学法用法、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悄然兴起,让法治的种子播撒在每一个角落,让法治理念根植于“吴忠肌体”的每一寸血脉。

  吴忠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让法治成为未来发展核心竞争力重要标志的要求,以学习宣传实施宪法为重点,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为动力,加快推进法治吴忠建设,努力让法治成为全社会推崇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5月21日,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冯自保调研红寺堡区司法行政工作,对该区各项工作给予肯定。

  凝聚全员普法合力 组建普法骨干队伍

  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摆在依法治市的大局中谋划,将普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扎实推进。成立了市委书记任主任的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县设立了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由1名常委任组长,乡镇“一把手”担任本级普法领导小组组长,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的实施意见》,强化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形成了上下统一、组织严密、责任清晰、推进有力的领导体系;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各部门制定“四清单一办法”,结合机构改革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分年度下发《普法工作要点》,细化重点任务,明确阶段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七五”普法考评标准和指标体系,将普法工作分别纳入精神文明、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和效能目标考核之中。组织对五县(市、区)和部门专项督查,倒逼责任落实;组建112名普法骨干队伍、220名普法讲师团队伍和260名普法志愿者队伍,全市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全覆盖,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提升全民学法实效 培养“法律明白人”7万余人

  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为根本,着力抓住普法的三个“关键对象”,做到按需学法、按需普法,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抓住“关键少数”。坚持并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和机关干部学法制度,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举办28个主体班,培训1229人。组织5900余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借助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在线学法,高标准打造党风廉政基地。抓住“关键群体”。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推进中小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和法制副校长“五落实”,创新实施“1365+N”青少年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新模式、幸福联动“125”工作模式。累计开展法治宣讲70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28.7万余人,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中心8个,营造了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抓住“关键领域”。以“法律八进”为载体,将企业、农村、社区等领域作为普法的关键领域,促进“七五”普法向基层延伸。率先在全区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累计培养“法律明白人”骨干2400人、“法律明白人”7万余人,农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

  打造普法宣传新模式 受教育人数超10万

  将普法有机融入群众物质、精神生活中,不断增强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5年来,共举办各类以案释法宣讲800余场次,刊发“法治吴忠”栏目100期,发放宣传资料20余万册。截至目前,全市共选树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16名、自治区道德模范475名、吴忠市道德模范450名。今年以来,该市共选树自治区新时代好少年2人,24人荣登中国好人榜,38人被评为自治区“守法好公民”,18人被评为宁夏“法治模范”;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搭建“微平台”,开设“微课堂”,唱好“微型戏”。围绕脱贫攻坚、禁毒、扫黑除恶、疫情防控、国家安全、生态环境等,及时推送常用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持续举办广场法治文艺专场演出,推动“广场说法·一周一法”系列法治宣传常态化,5年来,共举办138场次法治文化活动。通过全市2208个乡村“大喇叭”、703辆流动宣传车、1847个固定音频宣传点循环播放,创作文艺作品30余幅,让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更有温度。5年来,开展集中法治宣传46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10.1万人,发放宣传资料30万余份,接待群众咨询4.5万余人次。

  推动普法向服务转变 办理法援案件18973件

  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强化法律援助。开展“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延伸法律援助触角。全市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97个,有法律援助联络员801人。构建“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5年来,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973件,为群众挽回损失3.1亿余元,提供法律咨询3.8万余人次;建立矛盾调解与普法有效对接机制,率先在全区构建了人民调解“四张网”,经验在全区推广。5年来,调解案件8883件,调解成功8366件,成功率达94%;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下发《吴忠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全市共建成7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5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526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制定《律师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实施方案》,组织130余名律师为300余家中小企业普法、免费法律“体检”。5年来,共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专场活动1000余场次。

  深入推进依法治理 法治实践成果全民共享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让法治实践成果全民共享。制定了《吴忠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将学法普法情况列入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内容。深化综合执法改革,破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难题取得初步成效。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累计查办各类违法案件480起。“放管服”改革成效明显,取消证明事项94项,300多个便民事项实现“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经验做法在全区推广。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25条、招商引资优惠政策12条,实施招商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3.98亿元,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建成信用吴忠门户网站及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采用“1+3+2+6+1”模式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成立法治、科技、教育、农业等15个专家顾问组,聘请104名专家组成咨询专家库,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市直34个执法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 

  “七五”普法以来,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提速增效,共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355件、政协委员提案926件,办结回复率100%。2019年,吴忠市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位列全区五市第一。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积极规范和畅通申诉渠道;持续推进《加强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深化平安吴忠建设实施意见》《吴忠市社会治理量化管理体系》的贯彻落实。成立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推进依法治理。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狠抓行业乱点乱象整治。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55124”村级治理模式,确定了99个县级、20个市级“法律八进”创建活动示范点,有效夯实了法治吴忠创建基础。 

  如今,吴忠市励精图治,“七五”普法工作亮点纷呈,走向法治的足迹更加坚实,“平安吴忠”“法治吴忠”在普法春风的吹拂下生机勃勃。

  点击一  司法服务实现“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近日,吴忠市中级法院以互联网为依托,调解一起涉北京某科技公司软件开发技术合同纠纷案,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 

  原告宁夏某牧业公司起诉称,2017年4月26日、2017年7月13日,原告与被告北京某科技公司签订2份《软件开发合同》,委托被告开发牧场运营管理平台项目软件,总金额131.94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支付了20%的项目开发费用,但被告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软件开发工作,造成原告至今不能正常使用软件,引发诉讼。 

  审理中,法官考虑双方均为民营企业,在疫情特殊时期,为尽快解决企业的燃眉之急,结合庭审查明的事实,从法律的角度对原、被告进行释明,明确被告交付合格技术成果是其履行约定的必然义务;另一方面,从疫情期间整体经济环境等着手,引导原告考虑被告法定代表人系在读学生、处于创业阶段的实际,希望双方友好协商,互谅互让。通过数次电话、微信、视频等非接触方式耐心沟通交流,最终促使双方同意解除合同,被告于6月10日前一次性退还原告5万元开发费用,双方“隔空”握手言和。

  点击二  助力精准扶贫,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8件

  近年来,吴忠市司法行政系统在移民安置过程中,将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8件,挽回经济损失214万余元。 

  近日,在青铜峡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下,叶盛镇某村4名精准扶贫户领到了1万多元蔬菜款。张某等4人是叶盛镇某村建档立卡户。2019年4月30日,张某等4人与李某签订《有机活体盆栽蔬菜种植收购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1年,约定李某以6.5元每盆价格收购张某等4人种植的蔬菜,数量以实际收购数量为准,并由李某负责运费。合同签订后,张某等人精心培育种植蔬菜,在此期间,李某并未及时为张某等人提供技术指导,亦未及时收购成品蔬菜。眼看绿油油的蔬菜长势喜人,李某却不闻不问,张某等人担心不及时采收会造成损失,到青铜峡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此案后,指派律师承办该案。近日,在律师的帮助下,张某等4人当庭领到了蔬菜种植款、肥料款、损失等1万多元,并与李某解除了种植合同。

  点击三 历经20多天调解,91名农民工拿到辛苦钱

  今年3月初到5月中旬,马某某、李某、时某某、刘某等91名农民工到赵某口头发包给哈某某的工程中打临工,工期2个月。5月中旬工程结束后,赵某支付给哈某某农民工工资11万余元,哈某某兑现部分农民工工资,还有91名农民工工资一直未兑现。马某某、李某等人多次催要无果后,先后到青铜峡市劳动监察大队等部门上访,随后青铜峡市信访局将案件转办到峡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 

  青铜峡市峡口司法所、峡口镇调解委员会立即展开行动,第一时间了解事情前因后果。据调查,今年3月初到5月中旬,91名农民工工资一直分文未结。调解员多次给农民工做思想工作,并承诺“你们的工钱一分都不能少”,同时多次与赵某、哈某某进行协商,告知他们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经调解员努力,赵某、哈某某及农民工同意继续核对工资。 

  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赵某、哈某某承认拖欠马某某、李某、时某某、刘某等9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33.18万元,并承诺于调解结束后一次性当场发放。该起纠纷历经20多天调解结束。

  点击四 及时开展司法救助,2年发放44.16万元

  近日,马某接到同心县法院通知,其以共有物分割纠纷提起的诉讼案件缓交诉讼费1万余元的申请已获批准。马某接到通知后,来到法院办理立案登记手续。 

  当事人马某系聋哑人,与丈夫刘某育有一子一女。2019年8月14日,一场交通事故造成丈夫死亡。事故发生后,马某的公婆不愿让马某拿到赔偿款,未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提起诉讼。陷入困境的马某到法院求助,立案法官及时到马某公婆家释法说理,并通过该院诉状自动生成机为马某代写诉状,协助其申请缓交诉讼费,及时报该院领导审批,使这起交通事故纠纷顺利进入诉讼程序。 

  经法院判决后,原告马某、孩子及其公婆得到赔偿款85万余元。但马某的公婆拒绝马某和孩子分割赔偿金,将赔偿款存放于同心县公安局交警队。马某再次到同心县法院以共有物分割纠纷提起诉讼,立案庭负责人审查马某提交的证明材料后,及时向院领导汇报,经院领导批准予以缓交诉讼费,使案件及时进入诉讼环节。 

  2年来,该院为24起案件的32名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共发放44.16万元。(记者 何巧云 通讯员 张晓磊 文/图)

<p>  今年5月30日,利通区胜利司法所在利通区第九小学开展“共签文明公约共建法治校园”活动。</p>

  今年5月30日,利通区胜利司法所在利通区第九小学开展“共签文明公约共建法治校园”活动。

<p>  2019年9月27日,吴忠市司法局在开源广场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集中宣传日法治宣传活动。</p>

  2019年9月27日,吴忠市司法局在开源广场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集中宣传日法治宣传活动。

<p>  2019年12月4日,吴忠市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向群众宣讲宪法。</p>

  2019年12月4日,吴忠市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向群众宣讲宪法。

<p>  吴忠强制隔离戒毒所举办宪法知识竞赛。</p>

  吴忠强制隔离戒毒所举办宪法知识竞赛。

<p>  2020年3月20日,在盐池县第二小学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宣传活动。</p>

  2020年3月20日,在盐池县第二小学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宣传活动。

<p>  2019年12月4日,吴忠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庭审直播。</p>

  2019年12月4日,吴忠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庭审直播。

【编辑】:杨春晖
【责任编辑】:杜爱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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