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嘉宾 宁夏北民太德律师事务所 李秀丽律师
案例回顾:王某酒后骑自行车回家,在下坡路段时,迎面走来一位老太太,因刹车失灵,加之王某避让措施不当,自行车高速撞向老太太,老太太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王某对这起事故负全责,以交通肇事罪将其刑事拘留。王某得知这个消息觉得自己冤枉,虽然撞人致死他很愧疚,可是也不至于触犯刑法这么严重吧?
您觉得,骑自行车出交通事故也算是犯了交通肇事罪吗?
看看大家怎么说:
网友@落叶归根:我觉得算!骑什么车出了这么大事都得是责任人啊!老王别觉得冤枉,该你承担的责任就得承担。
网友@花花的拉拉:这就算是触犯刑法了?不至于吧,再说老王刹车失灵,也不是他故意的啊,我觉得批评教育为主,更重要的是给老人的家人支付经济赔偿就行了。
网友@黄土地上人:老王有啥冤枉的,你骑车撞死人,而且你自己还喝酒在先,明明都是你的错,该罚!
网友@苦菜花花:不太了解交通肇事罪,只是觉得这是不是都说的事机动车啊,自行车出事也能算是交通肇事罪?
律师观点:非机动车违法造成交通事故
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将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处于同等法律处罚地位,使其与机动车一样也可以成为造成交通事故,具备了交通肇事犯罪主体的资格。也就是说,无论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只要是在实施交通行为的过程中,违反了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造成了交通事故,并且后果严重,都将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而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案中王某对其骑行的自行车刹车失灵应承担保养安全行义务,应预见但没注意到,导致他人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的侵害,对造成被害人死亡应负全部责任。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以及第38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到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因此,对王某的行为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