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花了20多万元,好不容易凑齐一辆奔驰的首付,却发现刚买的车漏油,你会怎么做?在多次协商维权未果的情况下,西安市一奔驰女车主爬上引擎盖哭诉维权的事件在全国引起轰动,由此引发了人们对汽车消费维权的大讨论。
双方于4月16日晚达成和解,奔驰对女车主此前提出的8条诉求,全部兑现。承诺:更换同款的奔驰新车,但依旧是以贷款的方式购买;对该车主此前支付的1万余元“金融服务费”全额退款;邀请该车主参观奔驰位于德国的工厂和流水线等,了解相关流程;赠送该车主十年“一对一”的VIP服务;为女车主补办生日(农历),费用由对方全额支付。
接受媒体采访时,女车主说,“如果再来一次,不会坐上引擎盖。”“我希望从我以后,我们国家不再有女孩子需要通过坐在引擎盖上哭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我希望我们能够优雅地解决问题。”
然而,“引擎盖”有点忙。这事刚刚平息,另据媒体报道称,4月17日,甘肃兰州之星奔驰4S店内,一名女子坐在展车引擎盖上与4S店客服人员理论。女子情绪激动,称新车“开出来不到2公里,安全气囊就报警”。
如果你选择不维权,故事到此结束;如果你选择维权,那么不爬引擎盖咋维权?
本期,本报特别策划推出【汽车消费依法维权指南】,邀请律师为您支招。
途径一:申请调解
当消费者与汽车厂家或经销商发生难以解决的争议时,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各省、自治区、市县的消协、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出面调解,可以拨打当地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咨询具体程序。
●投诉7个工作日内受理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消费者可以通过12315网站、拨打12315电话等方式进行投诉。
关于投诉的办理期限,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是否受理。如果受理,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60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
维权“硬核”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协会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以震慑不良商家。
途径二:向行政部门投诉
消费者协会调解不成功的,消费者还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是否立案都要回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6条规定,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维权“硬核”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由办案机构将结果告知具名的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不予立案情况要留存书面记录。
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
●拖延退货最高罚50万元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经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自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未退货的;自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期满之日起或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自消费者提出要求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修理、更换、退货、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等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的,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予以处罚。
维权“硬核”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赔偿等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途径三:向人民法院起诉
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发生纠纷,根据不同的情况,经销商需要承担不同的民事责任。如迫不得已需诉讼维权时,如何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本期,我们邀请了宁夏浩晟律师事务所李文生律师为您支招:
第一,提高警惕,选择大型、正规、信誉好的销售商购车。切莫贪图便宜轻信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营销广告,避免上当受骗。
第二,买卖合同是依法保障当事人双方权利的法律文件,消费者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明确条款内容,因为现实中汽车买卖合同几乎都是销售商提供的“格式合同”,这类合同往往对销售者的利益过分保护,而对消费者的权利保护不够;消费者在签订机动车买卖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要识别抬头。观察并识别与对方签订的是购车合同还是购车服务合同,如果是购车服务合同,则此时对消费者而言签订合同的另一方只是介绍销售信息的中间人,消费者对此一定要谨慎,或者停止与所谓的销售方签订合同,或者要求销售方明确告知实际车辆出卖方,并与真正的出卖方签订合同。
要特别注意备注。不良商家经常在合同的末尾处加注部分条款排除己方责任或者增加消费者的给付内容,消费者发现加重己方责任的不合理条款时应立即拒绝签署。
要明确内容。消费者不要轻信销售方的口头承诺,务必将车辆价格、优惠承诺、违约责任等重要信息写入合同变成书面文字,且务必表达明确、清楚,切勿在合同中留出空白,给销售方可能变造的机会。
要依约履行。合同签订后,消费者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提供一应购车手续等义务,并监督合同相对方履行交车、代办各种税费、保险等义务。
第三,留存证据,警惕商家欺诈,产生纠纷及时投诉。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后一定要注意保存购车合同原件、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提车时要仔细检查车辆、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承诺相符,如发现销售方存在违约情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并留存相关材料,以便今后诉讼。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如经办人员发生变化一定要仔细询问,保留所有与该方签订的书面证据,发现可能存在欺骗时及时停止签订合同及付款。如果销售方此时强行要求签订合同,并采取威胁等非法手段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报警处理。如果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还应及时保留经销商维修车辆的证据,如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相关质检部门申请鉴定并保留好质量瑕疵证据,在不能协商解决时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记者 强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