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陆续有农民工拨打宁夏日报新闻热线反映,在外辛辛苦苦干了一年,结果却遭遇老板拖欠工资,这时候该怎么办?该如何维权?
“农民工被欠薪,一定要保持冷静的心态,理智处事,切忌被他人煽动采取爬楼、堵路等‘非法讨薪’违法行为,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1月23日,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条例明确,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代发工资、工资按月足额支付、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吿示牌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遭遇欠薪时,农民工首先要与工友联合起来选出代表,主动亮出证据,与欠薪单位争取协商解决;其次,可通过“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或拨打12333热线进行维权,也可拨打务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电话或上门投诉。另外,可找工会帮扶中心、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向当地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用工单位故意拖欠工资的,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打不起官司的讨薪农民工,可向欠薪的老板和务工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需要提醒的是,农民工到务工所在地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时,需持相关证据材料,特别是证明自己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诸如招聘简章、劳动合同、职工名册、考勤记录、上岗证、工作证(牌)、出入证、加班记录、工资欠条等。投诉书面材料要说明姓名、性别、身份证明、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以及被拖欠工资的事实和要求足额支付工资等投诉请求事项。如果不会写投诉书面材料,可口头投诉,由接待人员记录,经投诉人确认无误后按手印。(记者 马照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