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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开发商延期交房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2021-12-23 10:28:11   
2021-12-23 10:28:11    来源:宁夏日报

  “我们购买的商品房到了交房日期,开发商却称工程施工进度受到疫情影响,需要延期交房。请问这合理吗?”近日,银川市民王先生拨打宁夏日报新闻热线反映。

  王先生去年购买了宁夏舜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舜天润泽府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双方合同约定交房时间是今年11月30日。11月初,王先生接到开发商告知函,称受疫情影响,原定交房日期可能要推迟,但并未明确推迟到什么时候。经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宁夏舜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的交房时间的确是今年11月30日前,目前该项目处于延期交付状态。

  记者从宁夏舜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了解到,在不出现疫情等不可抗力的情况下,舜天润泽府小区有望于2022年1月20日前办理交付,最晚不迟于2022年4月10日。如房屋于2022年1月20日前交付,开发商将对购房者减免6个月物业费;如房屋于2022年4月10日前交付,开发商将对购房者减免12个月物业费作为补偿。

  受疫情影响推迟交房,开发商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宁夏天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崔建军表示,有关不可抗力免责的问题,开发商与购房者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话,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从目前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来看,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如果因疫情影响导致开发商不能如约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交房义务,根据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开发商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相应的民事责任。但要注意的是,开发商因不可抗力延期交房,且能说明情况、提供证明材料予以证实,才可以免责;如不能充分证明延期交房系不可抗力导致,仍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记者 李锦)

【编辑】:赵虎
【责任编辑】:赵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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