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吉县法院兴隆法庭通过线下调查,线上调解的方式调处一起外地法院移送的合同纠纷案件并及时履行。
外地人马某在西吉县兴隆镇街道经营门窗生意。2018年,杨某要求马某为其制作门窗,总价款为27030元,杨某预付款1.5万元,余款待门窗制作并完成安装后另付。马某完成工作后,杨某以门窗质量有问题为由拒付余款。后马某回老家做生意,并在当地法院起诉了杨某,杨某提出管辖权异议,并申请将案件移送至西吉县法院审理,当地法院遂依法向西吉县法院移送了该案。
收到该案后,兴隆法庭法官通过现场调查发现案涉门窗确实有质量问题,遂现场打电话征求马某的意见,马某要求门窗款和质量问题一并处理,但其身体抱恙不便到现场,法庭遂通过微信视频让杨某向马某展示了门窗存在质量问题的地方。经过现场调查,当事人双方就涉案门窗质量问题初步达成一致意见,马某同意减免部分门窗款,但双方对减免的数额争执不下。法官遂通过电话进行“背靠背”调解,为双方分析案情,比较利弊,说法析理。经多番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杨某再付马某门窗款6000元,并就门窗质量问题不再追究马某责任。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云法庭”签字确认了调解笔录,随着杨某给马某微信转账,该案圆满化解。
去年,兴隆法庭共通过线上审结案件46件。(记者 马琳 通讯员 袁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