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晚,吉强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宾馆有5名未成年人入住。民警检查入住记录发现该宾馆并未对这5名未成年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登记,未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便直接提供住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西吉县公安局依法对该宾馆前台工作人员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该宾馆责令停业整顿30天并处罚款2万元的处罚。
西吉县公安局将继续常态化加强辖区旅馆业、出租屋检查力度,坚决落实旅馆业、出租屋住宿登记实名制度,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辖区治安稳定。 (通讯员 冶小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