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没有办法了,就想着到法庭上去‘诉个苦’,没想到,为了我1550块钱,法官却这么较真……”拿到工钱的当事人武某感慨万分。
被告杨某雇佣原告武某给自家树苗锄草,双方商定杨某每天支付武某劳务费50元,武某务工31天,共计劳务报酬1550元,完成劳务后武某多次向杨某催要无果,无奈之下武某将杨某起诉至法院。
据了解,武某年事已高,外出务工出力挣钱补贴家用很不容易,这不多的钱对于她本人日常生活支出开销非常重要。自己辛苦付出,到头来却没有按时取得应有的劳务报酬,且杨某拖欠时间久,着实让武某很伤心。
了解这一情况,泾源县法院六盘山法庭承办法官本着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为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为出发点,电话联系杨某到法庭,庭前主持调解。经过对杨某思想疏导、转换角色、换位思考、感化体谅。最终,杨某当场向武某支付了劳务费1550元,武某接过来之不易的工钱,脸上露出了喜悦之情。
“打官司不是最终目的,而是要主动作为解决问题,让群众信服满意。”泾源县法院负责人表示,庭前调解的运用将当事人双方小矛盾用最温和的方式化解在萌芽状态,这样做不仅速度快、效率高,还节约审判资源、提高办案效率,更是一种矛盾纠纷彻底化解、构建平安和谐稳定社会的有力举措,该院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便捷高效、低成本多途径的纠纷解决渠道,满足群众多元化、多样化的司法需求。(宁夏法治报记者 马琳 通讯员 褚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