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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耐心调解纾心结 泾源县法院化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2024-09-03 18:32:56   
2024-09-03 18:32:56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近日,泾源县法院在开庭前成功调解了1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被告当场向原告履行了案款,使这起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23年12月,李某承揽了禹某经营的砂锅店内装饰装修工程,双方口头约定装修费为15000元。工程竣工后,禹某向李某支付了13000元,剩余2000元李某多次向禹某索要,禹某均以李某给其装修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李某无奈起诉至泾源县法院,该案在诉前调解阶段,因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无法达成调解协议,遂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

  立案后,承办法官认真翻阅卷宗,向李某和禹某了解案情,确定了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为尽快化解矛盾,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禹某向法庭提交了3组视频及照片,证明李某铺设的地板砖凹凸不平致卫生间排水不畅,且地板砖选材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卫生间地面无法拖干净,要求李某将卫生间地砖拆除重做。李某认为自己已经完成装修工程,卫生间积水属于正常现象,不能说明其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且禹某已使用了8个多月,不同意进行维修。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剑拔弩张,互不相让。

  承办法官一边安抚双方对立情绪,一边耐心做调解工作。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标的金额不大,如果让李某进行卫生间地面的重新维修,李某因无法找到颜色一致的地板砖,维修后地砖颜色与之前铺设的地砖颜色会存在色差,从而引起新的争议,不仅会增加维修成本,更不利于矛盾纠纷的解决。为从源头上解决纠纷,做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耐心对双方进行劝导,建议通过扣除一定工程款的方式化解矛盾。最终,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禹某当庭向李某支付剩余装修款1300元,双方存在争议的卫生间地板砖质量问题由禹某负责自行维修。(通讯员 海志花)

【编辑】:王雪玲
【责任编辑】:马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