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泾源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践行“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塞上枫桥”基层法治“1+1+3”固原实践,有效将矛盾纠纷稳控在基层、化解在一线。
7个乡镇规范建设标准化综治中心,配备工作人员25名,推动多支力量合力办公,实现“一揽子接收,一站式服务”新模式。99个村(社区)实现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治安保卫委员会全覆盖。乡镇政法委员统筹综治中心,负责领导本辖区基层法治工作,夯实了基层法治工作根基。完善多部门联合处置协作配合机制,整合乡镇多部门力量,有效衔接基层法庭、派出所等资源,形成多元解纷合力。充实“4+N”队伍体系,下派政法力量,解决乡村两级法治力量不足、不专业问题,将能发挥积极作用的力量充实到治保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确保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突出县级枢纽协调功能、乡镇化解功能和村级(社区)发现功能,推进县乡两级标准化综治中心建设、村级基层法治工作机制建设。县级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乡镇多部门合署办公,构建融合调解机制,村级打造基层法治阵地。发挥“4+N”一体联动下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优势,化解疑难矛盾纠纷54件。扎实开展全民法治教育,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全力推进“三治融合”,今年,泾源县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88件,化解率97.83%,未发生“民转刑、刑转命”事件,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通讯员 单兴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