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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新忠等15人涉黑案二审宣判
2022-04-27 21:24:36   
2022-04-27 21:24:36    来源:宁夏新闻网

  4月25日,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马新忠等15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催收非法债务罪、赌博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妨害作证罪一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新忠自1991年以来多次犯罪被判处刑罚,因屡次实施暴力犯罪且手段狠辣,形成较大恶名,被青铜峡两劳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公认为当地混社会的“大哥”。2013年12月,马新忠刑满获释后,先后与被告人杨觉明、杨峰、宋小兵、蒯治刚、张元、肖斌、丰剑相识结交,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随意殴打恐吓他人、暴力催收非法债务、插手他人经济纠纷、替组织成员摆平事端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马新忠为组织者、领导者,以杨觉明、杨峰为积极参加者,以宋小兵、蒯治刚、肖斌、丰剑、张元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共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9起,殴打、致伤15人;实施催收非法债务2起,致伤2人;为谋取非法经济利益多次开设赌场,参赌人员累计达数百人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非法获利13万元。该组织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严重扰乱了青铜峡社会治安,并对该地区开设赌场的违法行业形成非法控制。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处被告人马新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催收非法债务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9年4个月至11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共计105.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3万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5.5万元。宣判后,马新忠等9人不服,提出上诉。 

  吴忠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及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黄英 万剑琦

【编辑】:闫文丽
【责任编辑】:闫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