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池县人民法院法官凭借丰富的调解经验和智慧,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横跨19年之久的借款纠纷,为这起拖延已久、情况复杂的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纠纷缘起:借款与代偿的纠葛
2006年,李诚(化名)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张华(化名)借款1.5万元,彼时吴丽(化名)作为李诚的同事,出于对同事的信任,承担了担保责任。然而,2008年,李诚从所在单位离职后,便与张华失去联系。无奈之下,张华只好找到担保人吴丽。吴丽先后代李诚偿还了9500元。双方当时达成约定:自此之后,李诚与张华之间的借款事宜与吴丽再无关联。
同年,为了追回李诚所欠的款项,张华依法向盐池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诚归还1.5万元借款。法院判决张华胜诉后,却遭遇执行未果,李诚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导致该案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欠款迟迟未能追回。
诉讼波折:多轮诉讼下的困局
2023年,担保人吴丽出于对自身权益的考虑,认为自己代偿后并未从债务追逃中获得相应补偿,便起诉张华要求其返还代偿的9500元,理由是认为张华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法官经过调查后,认为张华并没未实际要回1.5万元欠款,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不当得利,吴丽在此情况下选择撤诉。
但事情并未就此平息。2024年年底,吴丽再次针对李诚提起诉讼,要求追偿自己所代偿的9500元债权。
这起案件涉及多方当事人且情况复杂,不仅存在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甚至有可能引发再审案件。更为棘手的是,债权人张华生活在本地,债务人李诚远在沿海某省,担保人吴丽则身处西南某省,三地相隔甚远,为案件的审理和调解带来很大的困难。
法官调解:三方齐聚达成和解
对这一复杂局面,承办此案的法官展现出了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智慧。法官深知,单纯的司法裁判虽然可以解决法律问题,但无法真正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为了尽可能减少当事人诉累,维护法律的公正与和谐,法官决定积极推动调解工作,力求从根本上化解这起多年的纠纷。
“当时我起诉李诚的时候,心里想着只要能把我的钱要回来,然后把吴丽担保的那部分钱退给她就可以了。当时她也是这样答应的,没想到后面她又起诉我不当得利,现在说调解,我不可能同意!”在法官初次沟通时,张华一口回绝。
面对张华的抵触情绪,法官没有退缩。为了推进调解工作,法官多方联系,通过张华的好友侧面了解其近况和心结,进而巧妙地从情理法多个角度做工作。经过耐心的沟通和劝说,原本情绪激动的张华渐渐冷静下来,开始重新审视这起案件及其背后的人际关系,最终同意参与调解。
3月初,在法官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下,这一跨越多年、跨越千里的纠纷迎来了关键的时刻。三方当事人在法官的组织下,齐聚在盐池县法院的调解室。当日,李诚特意从外地赶回,一进入调解室,便向昔日两位朋友表达了多年积压在心中的歉意。随后,在法官的引导下,三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进行沟通、协商,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李诚与张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扣除吴丽代偿的9500元后,李诚同意向张华一次性偿还5500元借款;吴丽与李诚也达成《民事调解协议》,李诚向吴丽一次性偿还9500元。至此,这起持续长达19年的借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法官表示,根据民法典中关于追偿权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此类案件往往涉及多方利益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不仅要依法依规进行公正裁决,更要注重调和各方之间的矛盾与纷争。此次成功调解,体现了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以人为本、调解为先的理念。( 记者 吴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