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池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充分发挥调解优势,成功化解了一起物业费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某物业公司因业主胡某长期拖欠物业费,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补缴拖欠的物业费。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材料,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事情始末,倾听双方诉求,认真梳理案件事实,通过多轮面对面、背对背沟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表达。一方面就业主反映因房屋质量问题产生多次维修费用等问题向开发商、施工方和物业公司反馈核实,指出并释明相关责任,最终物业公司与其他相关责任人均表示可以以损害赔偿金进行抵顶同期物业费;另一方面积极与业主沟通,平复业主情绪,释法答疑,厘清业主遭受侵权的法律关系,告知业主不履行缴纳物业费的法律后果。
在法官的释法明理及沟通协调下,被告业主以房屋维修费抵顶原告物业公司所主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房屋维修费不再向物业公司主张,纠纷一次性化解,避免了“案生案”的发生。
2025年,盐池县法院物业类案件的调撤率达到91.72%,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了高效、快捷、实质地化解纠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通讯员 龚艺婕 叶舒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