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杨宝同志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0年6月1日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经主席会议审议,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十二次常委会议决定:
王杨宝同志任自治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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