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启动立法后评估工作,集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预算工委和自治区发改委、司法厅的相关同志组成立法后评估工作组,将历时5个月,对2022年4月颁布实施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政治性、合法性、合理性、协同性、规范性、可操作性、时效性等七个方面评估条例的立法质量、实施效果及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等。
“开展立法后评估是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这是良法善治的必然要求,也是高质量立法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开展立法后评估,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作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此次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旨在通过对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调查研究和评估,了解条例实施后在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取得的效果,发现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客观评价条例的制定质量,总结分析条例的实施质效等,能否体现我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需求和地方特色,对条例继续执行、修改提出针对性建议,推动提高条例实施效果,确保立法有效促进我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目前评估小组已收集国家和宁夏以及兄弟省区市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对照上位法、党和国家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最新政策要求,和对兄弟省区市的立法研究,将我区立法工作进行纵向横向比较分析,给出条例评估分析结论和修订建议。
下一步,评估工作组将对我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商会等的负责人,以及经济管理方面的专家学者、个体工商户等进行个别访谈,并深入我区各地工业园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以及基层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监管执法等单位,通过实地明察暗访、参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条例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根据要求,评估工作将努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推动公众有序有效参与立法后评估,把公众意见与法规文本分析、个案分析等相结合,使其转化为评估结果的可靠性来源。(记者 尚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