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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通报5起城市低保领域违纪典型案例
2018-05-08 06:30:59   
2018-05-08 06:30:59    来源:新消息报

  5月7日,记者从宁夏纪委监委获悉,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对5起城市低保领域违纪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惠农区育才路街道育才社区劳动就业保障专干王丽,违规让其子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问题。2011年10月,因家庭困难,王丽以其子张景琦的名义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在2011年10月至2016年10月期间,王丽个人的工资收入逐年增长,到2016年8月每月工资收入2960元,其家庭收入已超出惠农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王丽未向街道办事处反映情况,并让其子继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待遇。惠农区育才路街道党工委给予王丽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收缴并上缴财政,其子张景琦违规享受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被取消。

  惠农区育才路街道银河苑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刘永梅,违规让其女儿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问题。2013年1月,刘永梅以其女儿张坤的名义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隐瞒其家庭收入,违规让张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到2016年5月,刘永梅以女儿张坤的名义违规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10200元。惠农区育才路街道党工委给予刘永梅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收缴并上缴财政,其女儿张坤违规享受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被取消。

  惠农区中街街道星火社区党员张鹏,违规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问题。2013年12月,因家庭困难,张鹏以其家庭3人的名义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2016年5月,惠农区民政局核查发现,张鹏配偶魏永林在2015年7月22日以个人名义在石嘴山银行账户存大额存款80697.18元,2016年3月16日又以其个人的名义购买了5万元理财产品,其家庭收入已明显超出低保政策标准,张鹏未向街道办事处反映情况,并继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待遇。2015年8月至2016年4月,张鹏违规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5265元。惠农区中街街道党工委给予张鹏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收缴并上缴财政,张鹏及家庭成员违规享受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被取消。

  惠农区北街街道朝阳社区党员张占宁,违规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问题。2005年7月,因家庭困难,张占宁以其家庭4人的名义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2011年7月其儿子张雁凯大学毕业后工作,于2015年4月取消其低保金待遇,张占宁及其配偶、女儿仍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2014年8月张占宁因房屋拆迁,领取补偿款184311元并存入宁夏银行,2016年6月,惠农区民政局审核存款信息时,发现该笔存款,张占宁家庭收入已超出低保政策标准,张占宁未向街道办事处反映情况,并继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待遇。2011年8月至2016年4月,张占宁及其家属违规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13010元。惠农区北街街道党工委给予张占宁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收缴并上缴财政,张占宁及家庭成员违规享受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被取消。

  惠农区北街街道北街公园社区党员栗占宽,违规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问题。2005年7月,因家庭困难,栗占宽以其家庭3人的名义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2012年7月其儿子栗鹏大学毕业后工作低保金待遇被取消,但栗占宽及其配偶仍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2013年8月3日和2015年3月26日,栗占宽先后两次在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农支行个人账户,分别存款11000元和70000元,栗占宽家庭收入已超出低保政策标准,栗占宽未向街道办事处反映情况,并继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待遇。2015年2月至2017年10月,栗占宽及其家属违规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7235元。惠农区北街街道党工委给予栗占宽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收缴并上缴财政,栗占宽及家庭成员违规享受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被取消。(记者 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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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小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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