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卫市始终坚持将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头号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与各县(区)签订脱贫攻坚年度目标责任书,制定行业部门(单位)任务清单,强化督察考核,不断夯实市、县、乡、村四级脱贫攻坚责任体系,全市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
中卫市编制了《中卫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则》《中卫市“一带两廊”发展规划(2018-2035年)》,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市”战略的实施方案》《中卫市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卫市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不断健全完善厅处级干部联系督导脱贫攻坚机制,41名厅处级干部联系督导乡镇(管委会)全覆盖,201名处级干部联系督导重点贫困村、挂牌督战村或社区全覆盖。
今年以来,中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12次深入各县(区)专题研究督导脱贫攻坚工作,推动工作落实。2017年至2019年,市本级共安排脱贫攻坚“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驻村工作队交通伙食补贴、“离土”产业政策扶持资金、生态移民区扶贫小额贷款贴息等资金8470.6万元。今年,我市在年初预算1300万的基础上又追加专项预算3000万元,支持各县(区)补齐脱贫攻坚短板,决胜全面小康。
据悉,2013年年底以来,全市共减少贫困人口137157人,194个重点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海原县脱贫摘帽,贫困发生率由2013年年底的18.2%下降至0.61%,海原县贫困发生率由30.3%下降到0.83%,中宁县贫困发生率由7.3%下降到0.33%,沙坡头区贫困发生率由9.5%下降到0.55%。目前,全市剩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63户5544人,今年上半年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398.7元,比2019年同期增长3%。全市农村常住人口安全饮水、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全面保障到位,贫困群众全部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贫困地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网络通信、电力保障、公共服务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全媒体记者 杨雪 实习生 鲍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