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需提交《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4月15日上午,银川市民大厅5厅13号消防窗口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解答市民问题,并不时在标有“服务指南”字样的纸张上进行标注。
记者看到,一张蓝色纸张上清晰地标着项目名称、事项类别、受理材料名称、填报要求、材料收件标准等内容,从受理条件到审批流程详实明确。其中,在材料收件标准一栏中,在齐全、规范的条件下,更是逐一标明了可容缺材料的具体事项。
为不断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银川消防实行一窗受理、一次告知、容缺服务等措施,办理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服务事项,从咨询到办结,材料齐全即可一次办好。
“每项业务都有相应的服务指南,可让市民直观了解业务办理流程及所需提交的材料。”金凤区消防救援大队窗口工作人员孙静称,窗口现推行一次告知服务,针对市民需求,除逐项讲解、提供纸质版材料外,还会以邮件的形式给市民发送电子版相关材料。同时,单位还可以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提交“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实现不见面、不跑路,网上直接办理。
为方便市民一次办好所办事,消防救援大队还推出“容缺受理”服务。对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按正常流程办理审批。另外,对于仅变更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人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变更情形后,可以不提供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消防救援部门直接办理安全检查许可文书并依法开展现场核查。
根据“放管服”和《消防执法改革优化公众聚集场所行政审批办理的通知》要求,对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公众聚集场所,不再要求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可选择承诺制及非承诺制两种申报方式,选择承诺制受理当天即可领取意见书,消防大队自作出许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现场核查。非承诺制检查许可时限为7个工作日。”窗口工作人员会以“一次告知”的方式,告知场所需要准备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消防安全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现在窗口集中对外服务,多项业务流程更简化,极大缩短了办事时限。”前来对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前消防安全指导服务的一家游乐场所负责人称,原来同类型的业务,必须材料备齐才会受理,现在只要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时,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就能按正常流程办理审批。(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苏克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