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银川市向市民发布通告划定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区域,并号召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率先垂范,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已的文明言行影响和带动他人。呼吁广大市民拒绝在禁止燃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喜事。
按照通告,银川市辖区环城高速路以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市辖区环城高速路以外,可由县(市)区设立集中燃放区,并组织城管、消防、村(居)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做好喷雾降尘、防火和清扫保洁工作;属于人员密集区域的,不得燃放易引发火灾和造成人身伤害的礼花、火箭、窜天猴、二踢脚等飞行方向不稳定的烟花爆竹。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根据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市辖三区实行烟花爆竹定点销售具体为:兴庆区鲜花港停车场、掌政镇典农公园广场、月牙湖滨河家园广场,金凤区丰登镇原永丰二队、丰登镇联丰四队(原丰登中学东侧)、通达南街迎宾广场,西夏区镇北堡镇镇苏路与振兴路东南角、西夏广场。取得经营许可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到上述指定地点销售烟花爆竹。
通告有效期为2018年2月9日至2019年2月8日。(记者 徐佳敏 实习生 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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