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日0时,一场“零点行动”拉开宁夏水资源税改革的序幕——我区水利和税务部门200多名工作人员在不同市、县(区)同时启动,对全区410户、475个取水点进行零点读表工作,统计完成所有数据并上报备案。至此,宁夏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降为零,取用水行为由原来的缴费模式转为新的缴税模式,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全新的绿色生态税种——水资源税。
转眼间,水资源税改革在我区试点两年有余了。从费到税,理顺的不仅仅是水资源税费关系,更重要的是,通过水资源税费改革,加快促进了地区水资源高效利用,推动了社会形成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氛围和环境。截至目前,全区农业取水量减少8.8亿立方米,引黄取水量由89亿立方米稳定在69亿立方米左右。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2018年4月19日,我区确认水资源税纳税人697户,共有681户进行了纳税申报,申报率97.71%,入库税款5515.49万元;到2019年,我区确认水资源税纳税人943户,入库税款35562万元,较2018年增收10478万元。
看上去水资源税入库绝对额相对较小,对增加财政收入的意义不大,但实际上,它的生态意义、绿色意义却不容置喙,尤其对促进我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水资源税实行差别化税率,正倒逼着各企业减少地下水取用水量;而特种行业税额标准的大幅提高,则倒逼相关单位转变用水方式:水资源税改革以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公司停用了超采区范围内的自备井27口,2019年比2018年同期节约地下水231万立方米,大大节约了地下水资源,水资源税负也随之降低;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引进清洁水质设备,对地表水进行循环再利用,不仅节省了企业用水成本,也节约了水资源;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加强用水管理,加大矿井及生活水复用力度,将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用于绿化用水,利用冷却水重复利用进行冲洗巷帮,井下生产、储煤场降尘等全部使用经过处理的矿井水和生活污水,通过一系列的举措,2019年较2018年节约用水60.7万立方米。
今年以来,我区税务部门持续加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宣传辅导工作,引导纳税人合理调节用水需求,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目前,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推进,社会各界的节水意识、人民群众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普遍增强,推进水资源管理更加规范。据统计,今年一季度,我区水资源税纳税人达916户,共组织水资源税收入9335万元。更可喜的是,费改税后,更多企业开始从被动缴费变成主动纳税,这是保护水资源意识的一种提升。(记者 魏 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