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健养生时,要根据自己的体质选择项目。同时,一定要保存好消费凭证,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针对日益增多的保健养生类投诉,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消协工作人员对消费者提出警示。
3月14日,大武口区消协接到董女士的投诉,称其在大武口区某购物广场二楼办理了价值1.5万元的身体调理卡,在调理后,多次出现发烧症状。董女士要求该美容中心退还调理卡内剩余现金,多次协商未果。
3月26日,大武口区消协就消费者投诉的问题对双方进行了当面调解。在调解中,董女士要求美容中心退还卡内剩余的现金,而美容中心表示,消费者在做血脉通调理服务时出现发烧症状,美容中心可调换其他养生保养服务,不予退款,双方争执不休,未能达成一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大武口区消协工作人员向美容中心经营者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条款,并指出该美容中心只针对生活美容、保健按摩、足浴等服务,而对消费者造成伤害的血脉通服务术涉嫌虚假宣传。依照规定,经营者没有尽到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义务,致使消费者在使用时出现发烧症状,人身安全受到伤害,所以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
在大武口区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美容中心同意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款1万元,并当面向消费者表示歉意。(记者 陶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