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子不应该发生,本来可以被及时制止,也可以不牵扯这么多人受害,却因为受害人的贪心,造成今天这样的局面。”近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尹季嘉遗憾地说。
2016年3月,大武口区公安分局接到市民举报,称有人在大武口区青山北路的宁夏华隆九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搞非法投资业务。接到投诉后,分局经侦大队联合银监、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查处,当时该公司非法集资仅有9万元,但这个金额不符合立案标准。查处后,经侦大队当即责令华隆公司清退非法吸收的钱款,并告知唯一的投资人:该公司从事的经营活动是违法犯罪活动,应尽快索要投资款。
万万没想到的是,该投资人听信犯罪嫌疑人的花言巧语,与犯罪嫌疑人沆瀣一气,欺骗公安机关。经侦民警通过电话回访受害人时,受害人谎称已经如数要回了款项,实际上仍继续投资,华隆公司也改头换面经营起了二手汽车。经过这次事件,华隆公司的内部人员加倍小心,宣传活动避开投资理财的内容。2016年9月,经侦大队民警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在公司财务室以及办公区都未发现任何有关非法集资的材料和文件,“他们早把证据转移至其他地方的出租房内,一点违法犯罪的痕迹都没有留下。”尹季嘉说。
直至2017年7月5日案发,34名受害人陆续来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口供和证据。当天18时许,华隆公司总经理胡某某到经侦大队投案,称其所在的公司在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照的前提下,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给河南嵩县伏牛山游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项目、中卫学海养殖专业合作社项目融资为由,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发放宣传彩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60余万元。经侦大队迅速组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警力,抽调人员组织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如果不是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调取证据都是一个难题。因涉案人员众多,资金巨大,案件的办理仍然困难重重。”尹季嘉说,该公司从开业至今不做任何账目记录,每月只列流水账,给警方调查取证带来困难。
“办案的过程再辛苦,我们都没有怨言,但最让我们痛心的是这些非法所得都被犯罪分子挥霍了,能返还给受害者的剩不了多少。”尹季嘉说。该案经过两次法院庭审,2018年12月25日由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分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某、王某、宋某某有期徒刑2年至10年不等,并处罚金;责令胡某某、王某、宋某某将违法所得50.825万元退赔各被告人;对胡某某、王某违法所得194.286万元责令退赔各被害人。(记者 刘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