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非法“校园贷”可谓“套路颇深”:网络贷款机构以“手续简便”“利息较低”为幌子吸引大学生贷款,然后以“利滚利”等方式使还款金额显著增加,再以滥发学生的个人隐私信息、来电来信骚扰大学生及亲友等手段甚至“暴力方式”追还贷款。大学生一旦深陷其中,便背负巨额欠款。
就如何识别非法“校园贷”,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我国的助学贷款已经有20多年历史,相当数量的大学生从中受益。
但随着行业发展,一些非正规金融机构尤其是网贷机构大量进入市场,其贷款用途早已突破求学必需,开展业务过程中的获客、审贷、放款、催收等环节存在大量的违规操作,出现明显的违法行为。一些掉进非法“校园贷”陷阱的大学生,把本应美好充实的校园时光用于应付债主、东躲西藏,有的甚至被迫辍学。
非法“校园贷”的典型案例揭示出,它们通常会以高利贷、连环贷、多头贷、创业贷、培训贷、刷单贷等方式出现,以高息、便利、消费等方式,诱使大学生们非理性消费,最后背上沉重的还款压力。
该负责人建议,避免“校园贷”引发的悲剧,需要学校提高警惕,对学生加强风险与法治教育,开设金融安全相关课程,引导学生树立金融理财观念和金融安全观念;监管部门、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校园贷”所涉及的侮辱、敲诈勒索等犯罪,各方合力消除校园贷非法模式的生存土壤。
针对非法“校园贷”的主体防范人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对大学生给出如下建议:树立科学消费观,不虚荣,不攀比,不炫耀。不要轻信各类借贷广告,不被点滴利益和虚假承诺诱惑。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将身份证、学生证借给他人,要保护好个人和家庭信息不外泄。当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时,要及时和学校、家人反映,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记者 马 越)